“玉皇大帝,如来佛祖,平日里我没少念叨你们,一定要保我出货啊,我也不贪,随便来个赛亚人血统,或者神光棒什么的,只要是主角的就行!”
秦苏疯狂祈祷,又冲进厕所洗了把脸,对着镜子不断深呼吸。
由不得他不紧张,为了攒够这一百点积分,秦苏可是忙活了好久。
用意念确认抽取,一百积分瞬间清零,秦苏的意识来到一个白色的空间,面前是一汪大概3x3平米的水池。
“这就是奖池吗,还真的是个池子啊,那我该怎么……”秦苏低下头,发现手里不知何时多出一挺钓竿。
秦苏一阵无语:“呃,好吧,应该不会空军。”
耸了耸肩,秦苏看向水面,除了正中心的一抹金光之外,底下什么都看不见,秦苏试探性地甩杆,金色的鱼线自动延长,刚好落到水池边缘。
“力气用大了,希望不要有所影响的好,不过我该等到什么时候提……哎?”
鱼钩下去还没五秒钟,秦苏就感受到从钓竿上传来一阵拉扯感,他下意识向上一提,一根长条物体飞出水面。
等等,原来钓起来的不是鱼吗?
接住飞来的物体,秦苏有些失望,他现在急需的是能力而不是道具。
【名称:沾有咖喱的木刀】
【类型:武器】
【品质:★☆】
【攻击力:较弱】
【属性:无】
【特效:武士之魂】
【描述:这是一把被丢弃的木刀,据说取自“生长在边境一种树龄达一万年的金刚树”,非常坚硬,刀柄上印有三个已经模糊的字样,但并非限量版。
ps:奉劝一句,作为一名警察,还是少用这把刀的好。】
秦苏嘴角抽搐:“坑爹呢,这不是银他妈的洞爷湖吗,说得那么玄乎,怎么不说这是从电视购物广告里订购的,就连刀柄上唯一区别于其他木刀的“洞爷湖”标识都没了,完全就成大路货了啊。”
在意识空间一阵咆哮后,秦苏回归现实,木刀则被默认传送到了仓库中,打开仓库菜单还能看到一个“银”字图标。
木刀离手,秦苏发觉自己的情绪就没这么激动了:“原来武士之魂就是吐槽吗……”
秦苏的第一发就这么没了,虽说抽出了“主角的武器”这种级别的物品,人品无疑已经爆了,但就像被他挑出的鸡肋一样,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这里可是dc的美利坚,拔枪术的起源地,人均武德充沛,在大威力枪械面前,一把木刀能顶什么用,银时能从歌舞伎町砍到吉原,再砍到夜兔星,那是他本身武艺高超,和武器关系不大。
等秦苏回到饭桌,巴里已经搞定了所有的饭菜,一副乖宝宝的模样坐在椅子上。
“还是这么能吃啊巴里,有时候我真的怀疑你是不是夜兔族的。”
巴里尴尬挠头:“夜兔是什么啊,我没听说过。”
秦苏用筷子夹起鸡肋放入嘴中,仔细啃食干净:“一种体质十分强大的外星人,样貌和地球人类似,喜欢吃醋昆布,饭量和她老板的节操一样深不可测。”
巴里完全听不懂秦苏在说什么,,他和秦苏相识两年半,知道这种时候不接话就好。
“对了秦苏,你实习期还有两天就结束了吧,转正之后要不要开个派对庆祝一下?”
两人同一个学校毕业,巴里当了司法鉴定员,秦苏成了中心城警局的一名实习警员。
秦苏原本的打算是警察更方便做善事刷功德,没想到警局报到后,才发现中心城的警局基本形同虚设,绝大部分恶性事件刚收到消息,就已经被闪电侠处理好了,秦苏当上警员干最多的活就是帮闪电侠洗地,收尾。
闻言秦苏从身上摸出一纸调令:“巴里,有件事我得告诉你,我要调到别的城市去了。”
巴里笑容一垮,接过文件翻看,眉头紧锁道:“该死,秦苏你得罪什么人了吗,居然被调到哥谭去了。”
秦苏毫不在乎道:“别激动,我是主动申请过去的。”
“什么!”
巴里更加激动了,揪住秦苏的衣领:“你疯了吗秦苏,哥谭可是全美利坚犯罪率最高的城市,和中心城是两个极端,那里的警察除了戈登警长手下的,个个都和黑帮有染,你过去会被连皮带骨吞掉的!”
用地狱来形容哥谭,也算是一种美化,哥谭比地狱更加可怕,阿卡姆人才济济,高智商反派一抓一大把,没个博士名头出门都不好意思跟别人打招呼,也就是哥谭出了个蝙蝠侠,没有他压着,哥谭变成犯罪之都就是一夜间的事。
巴里曾去过哥谭几次,有幸见识到了蝙蝠侠和宿敌小丑的战斗,小丑的疯狂给他留下了不可磨灭的阴影,在那时他才意识到无赖帮有多么可爱。
而且哥谭还有一个问题,蝙蝠侠不允许外来的英雄插手他的城市,这意味着秦苏出事,哪怕巴里也很难救他。
秦苏还是那句话:“巴里,别激动,你知道我的性子,中心城的治安太好了,也太平淡了,我得等到猴年马月才升职,而哥谭固然危险,发展空间也更大。”
巴里很想说的是,去了哥谭,你能不能活到猴年马月都是个问题,但他终究松开了秦苏的衣领,甩了甩手里的调令。
“先斩后奏,木已成舟,我劝不动你,只能祝你好运了。”
秦苏对做好事有一种奇怪的执着,巴里也是因为这一点才和他成为好友。
“不过这时候你跟我说起要调走,你不会没有跟秦叔叔说……”巴里突然意识到了秦苏为什么要请他吃这顿饭。
秦苏双手合十,对着巴里猛地鞠躬:“巴里,老头子那边就交给你了!”
当年秦苏未经老爸同意就报考警察学院,被喷了个狗血淋头,这回更是要孤身一人跑到哥谭,被老爸知道的话得把他腿给打折。
……
两天后,秦苏站在轮船的前头,看向远处影影绰绰的城市灯光。
“哥谭,我来啦。”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