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全国的指纹比对系统里面就全部加入了这个功能。
一旦比对成功,系统会自动发出警报声,并且给相关人员的手机发送提示短信。
其实宋振国的侥幸心理并不是很离谱。
他留下的半枚指纹是陆川在第2次复勘的过程当中发现的。
而在现场进行勘察的北州市现勘刑警,并没有发现宋振国留下的指纹。
当时发现的指纹其实属于被害人。
也就是说如果不是重案组接手这个案子,不是陆川对所有物证用两三天的时间进行了第2次勘察,宋振国的指纹根本不会进入到警方的视线。
“带走!”
宋振国的被捕,很出乎村里人的预料。
宋振国的家庭条件其实很不错,开着西沟村里面唯一的一个小卖部,足够他的生活。
但实际上这个所谓的小卖部,不过是宋振国犯罪违法的掩护罢了。
离开西沟村后,王松直接把人带到了北梁山派出所就地开始审讯。
“宋振国,这是我们在案发现场发现的指纹,经过比对,已经确定就是你的指纹。”
陆川和李东林等人还在山里面寻找另外两名失踪人员,时间非常紧迫,所以王松亲自审讯。
并且也没有采取什么迂回措施,争取宽大处理的一套东西,上来就把证据甩给了宋振国。
“我们知道现场作案的人员不止一个人,所以宋振国你现在唯一的选择就是配合我们,逮捕另外几名犯罪嫌疑人。”
面对铁证宋振国很清楚自己,如果拒不交代,等待自己的只有死刑。
最关键的是宋振国知道自己到底干了什么。
在整个犯罪链条当中,宋振国认为自己的罪行是最轻的。
“警察同志,人不是我杀的。”
这是宋振国说的第一句话。
“我当时只是翻了那个女人的背包,人确实不是我杀的,但我知道是谁杀的人。”
很快,宋振国就把一切都交代的一清二楚。
原来,宋振国只是整个犯罪团伙的白手套。
“前些年刚刚不让打猎的时候,他们在里边杀熊,卖熊掌。”
“我从来没有参与过,就是他们把东西拿到我这块之后,然后我去售卖。”
“后来管的越来越严,熊掌卖不出去了,他们就开始在山里搞别的东西。”
“北梁山里边有一种鸟叫红鹰,飞得特别快,长得也很漂亮,很多有钱人都喜欢养这种东西。”
“这两年他们一直在山里捕这种鸟,不过那种鸟是野生保护动物,抓捕是犯法的,所以我堂哥他们常年在山里不出来。”
“他们一共有几个人?”
“四个人,我堂哥,还有他们村里的另外三个人。”
“上一段时间,他们出过一次山,去了澎湖县,弄死了一个人。”
“谁?”
“叫李鹏程,是另外一个人的外甥,结果出事了,就被他们几个弄死了。”
“这个人跟他们进过山,杀过人。”
孙军此刻不在,否则的话,肯定兴奋的大叫。
澎湖县无缘无故跳楼的李鹏程,竟然是被这伙人弄死的。
当然,王松这边没有收获。
下午陆川等人在山里边传来消息,让调查一个姓李,名字中有鹏的澎湖县人的情况。
现在基本可以确定,就是被那伙人灭口的李鹏程,参与了山中的案子。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