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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不行啊再这样我会坏掉的啊(第1 / 2页)

[透明的胶质x56]

看了一眼自己的背包,又看了一眼时间后。

路轻歌陷入了沉思之中。

现在,才刚到中午……

短短半天的时间。

他就已经把赏金委托的任务给完成了。

甚至超额。

这个点。

四周的气温开始有点升高了。

太阳的高度,渐渐地升高。

如果抬起头来的话。

就能够看见,在茂密的树叶和枝桠之间的缝隙之内。

有灼热明烈的日光漏过,洒在铺满了落叶的林间。

路轻歌可以很明显地感觉到。

自己衣服的后背,都已经湿透了。

再往四周望去。

可以看见。

这个时候,已经陆陆续续地开始有不少的小队从森林内折返回来了。

主要是正午的时分,还是过于炎热了。

再继续打野的话,确实有一定的中暑的可能性。

所以一般到了这个时候。

小队们都会选择先回到[前沿营地],稍作休整一番。

或者干脆直接返回格兰镇,去往距离镇门口不远处的[月光酒馆]。

点上几盘小菜,小酌几杯上好的[荆棘果酒]。

然后开一间钟点客房休息几個小时。

等到下午日光没有那么猛烈的时候,再继续打野。

但路轻歌,却是有一点犹豫。

“午休?”

“会不会太浪费时间了?”

捏着下巴,路轻歌再次陷入了深刻的思考之中。

如果他也这么做的话。

那么至少得等到下午三点钟,才能继续开始野区的狩猎。

这么一来的,就得足足浪费三个小时的功夫。

三个小时,三个小时啊!

路轻歌忽然觉得一阵肉痛。

三个小时,这能干多少事情了啊!

路轻歌回忆起。

刚毕业没多久,在第一家公司上班的时候。

一到中午休息。

同事们就开始点外卖,边吃午饭边看综艺节目下饭。

但路轻歌跟他们不一样。

他喜欢在中午休息的时候,把下午的活顺便干完。

如果下午的活已经干完了的话……

那就顺便干明天的活。

刚开始的时候,路轻歌觉得这个节奏还挺不错的。

直到后来没过多久。

路轻歌就发现。

他经常在周三之前就把整个礼拜的活就干完了。

于是剩下来的这两天,无事可做的路轻歌就觉得十分苦恼。

“麻了。”

“这份工作怎么这么没意思?”

“也太无聊了吧!”

路轻歌当时是这么抱怨的。

无奈。

无事可做的路轻歌。

只能在这个时候。

随便学一些新的业务知识,给新老客户打电话唠嗑,瞎几把写写新项目的策划方案……

用这些方式,来打发周末前的无聊闲暇时光。

然后。

非常莫名其妙的。

他就成了那一年的“新星销冠”和“业务达人”。

直到现在,路轻歌都还没搞懂。

自己到底是怎么稀里糊涂就得到的荣誉。

但从此,路轻歌知道了一件事情。

那就是——三个小时,真的可以做成很多事情!

“现在的我,还是个刚接触[赏金任务]的新人。”

“我对野外的环境不够知悉,对史莱姆的习性和特点也还不够非常了解。”

“那些经验丰富的前辈可以趁这个时候偷懒和休息,可我不行。”

想到这里,路轻歌忽然觉得。

一阵深深的危机感,像一坨巨大的石头般,轰的一声压在了他的头上。

“所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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