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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因为,她就像他养的兔子啊(第2 / 2页)

时衍尘跟着搜救队一起重新进了丛林。

找沐熙南的路上,他一路未言。

脑袋里被各种记忆填充,他想起跟她待在一起时的那些日子。

想起她在游乐园里被鬼吓到的窘状,想起她说的“上刀山下火海”,她说“在这里遇见你是我今天的意外之喜”。

想起那天母亲忌日,她坐在烛光下弹钢琴,还在黑暗里紧紧抱住了他。

想起她身上廉价的洗发水和洗衣粉的味道。

很多很多事情,他都记得清清楚楚。

沐熙南,你可真行。

时衍尘用手电筒探路,途经一片灌木丛时,脚底踩到一个硬硬的东西。

本是无心,但咔嚓一声,脚下的东西碎了。

他挪开脚,把手电筒照过去。

只见泥土中躺着几块粉粉的碎片。

他几乎一瞬间就在脑中还原了这碎片的原样——

是一颗桃子。

是沐熙南常用的那支笔上挂着的桃子。

他给她讲题目时,她总是用那支笔订正错题。

她写字的时候,笔上面吊着的那颗桃子就跟着一晃一晃。

他还嫌它碍眼,总扰得他心烦。

时衍尘皱着眉,蹲下身,将这几颗碎片捡了起来,收进口袋。

少年没立刻站起来,他盯着泥土,发现端倪。

地上有脚印,看脚型大小,跟沐熙南的很像。

他顺着脚印往前走,越往前,空气中的湿度越高,地下的苔藓也越多。

两旁有小山丘,上面长满了杂草,杂草盖住了洞穴,手电筒的光照过去的时候,忽然有只夜行动物从里面窜了出来。

那东西行动迅速,一下就从这儿窜到那儿,时衍尘都来不及看清它的样子。

沐熙南那么胆小的人,要是看到这东西,岂不是吓得要晕过去了?

想到这,少年加快了步伐,一边寻人一边喊:“沐熙南!”

然而刚往前走几步,他就在地上发现了划痕。

是人摔倒后从高处滑下去挣扎的痕迹。

他循着痕迹走到低处,在一堆草丛之间看见了血迹。

“沐熙南!”

少年嗓音近乎沙哑。

他讨厌这样的感觉。

这种找不到人的感觉,这种跟他玩躲猫猫的感觉。

他想起上一世,很小的时候,捡到过一只兔子。

那只兔子原本是要被吃掉的,可他看它可怜,又实在可爱,就从他们手里救下了它。

母亲去世那半年,他全靠那只兔子陪着才撑过去。

后来,那只兔子跑走了。

他发疯似的找它,后来找到了,他为了防止它再乱跑,就把它关起来,牢牢看着。

兔子就再也不乱跑了。

若沐熙南是他养的宠物,等他找到了她,一定要把她关起来。

关得牢牢的,不让她再玩消失。

宠物就该听话,就该待在笼子里。

时衍尘终于知道,为什么沐熙南失踪,他会这么担心了。

因为,她就像他养的兔子啊。

他当初从周清蔓手里救下沐熙南,一是认准了她喜欢盛宇哲,二是看她可怜。

看她可怜,又有利用价值,所以帮她争取每一次跟盛宇哲相处的机会。

带她去理发店,让她在外观上能够跟夏语凝相比;推荐她参加校友会,和盛宇哲成为一组;教她弹钢琴,希望她能在元旦的时候穿上礼服,在盛宇哲和全校师生面前演奏。

她不是喜欢盛宇哲吗?他把她打扮得这么好看,盛宇哲一定会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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