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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一文惊天下(第2 / 2页)

远远地盯着那张纸,甚至差点儿就想直接隔空取了过来。

幸亏身后站立的云儿发现了端倪,暗中制止了三小姐,才没有做出那惊世骇俗之举。

“啊……三小姐想看,在下去给你拿过来就是。”

长孙冲愣了一下,其实,他也想知道那纸上究竟写了什么。

“这……这怎么可能?怎么可能啊!——”

长孙冲拿过那张纸,从上到下仔仔细细地看了两遍。

那字体、那笔法、那文辞、那气势……

怎么可能是出自一个孩子之手?

就算是到了大儒境界,能写出这样的诗余吗?

对了,那居然是一首诗余?

所谓诗余,就是后来所说的“词”。

不过,在唐朝的时候,诗才是这个时代的主角,而诗余却不受重视,甚至有些文人还对诗余鄙视的很。

但是,眼前这首诗余,却把长孙冲惊得哑口无言。

“两位先生,今夜的魁首非这首诗余莫属,本公子……本公子输了……”

长孙冲站了起来,冲着两位太学博士微微一欠身,又用迷茫的眼神看了不远处的李治一眼。

摇了摇头,踉踉跄跄地从另外一个方向离开了。

“这个……长孙公子,长孙兄等等我啊——”

见到长孙冲的突然离去,柴令武等人也懵了,急忙分开人群追了上去。

这样的变故,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此间的主持者都走了,众人也没有再待下去的必要,虽然尚有很多人想知道那张纸上到底写了些什么。

最终,还是没有人敢到亭子里去,身份和地位的差别,还是严重地影响到了人们的认知和行动。

瞬间,看热闹的人就走了七七八八。

“哈哈哈,晋……九公子,您真的神了、太神了,那可是五十两黄金啊,这够咱们吃喝多少顿啊——”

程处默第一时间去把今晚的彩头拿了过来,五十两黄金,即便是对他们这样的公侯之家,那也是一笔不小的财富啊。

“处默兄,这是九公子赢得的,你怎么能够……”

秦怀道想过去将黄金拿过来,却被李治制止了。

“怀道兄,朋友本就有通财之谊,这个彩头也是大家一起取得的,放在谁那里都一样。不过等哪日出去吃喝的时候,一定要叫上众位兄弟,处默兄可不能自己独吞了啊——”

李治自然不在乎这些身外之物,无论是秦家还是程家,都是大唐的功勋之家。

自己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而且有缘跟这两家的子弟走在了一起,他自然是会关照他们,不会让那些不好的结局再出现。

“哎,奇怪了,那张纸呢?”

两名太学博士,终于从那首诗余的震撼中清醒了过来,当他们再去找写着那首诗余的纸张时,却踪迹不见。

这让两位太学博士懊恼不已。

“可惜啊、可惜,刘兄,那不仅仅是一首冠盖大唐的诗余,更是有那一笔在下从未见过的书法啊。”

“宋兄莫急,咱们趁着记忆还在,先把整首诗余默写下来再说。”

既然那张纸不翼而飞了,二位太学博士赶忙找来纸笔,很快将那首诗余给默写了出来。

“可惜了,在下的字配这首诗余却差了太多,平白拉低了它的档次。”

虽然已经很用心了,这位宋姓博士还是不住地摇头叹息。

不单单是那张纸不见了,亭子中原来一坐一立的两名女子,却也悄无声息的消失了。

不单单是那张纸不见了,亭子中原来一坐一立的两名女子,却也悄无声息的消失了,就像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李治的心,莫名地跳了一下,仿佛自己错失了什么。

……

翌日,新年的第一次大朝会,李世民显得格外的高兴。

耗费了数年时间,顶住了御史台无数的飞短流长,李世民心心念念的新宫殿群,终于能够启用,他再也不用继续窝在前隋留下的大兴宫里理政了。

“大明宫”,是这座新宫殿群的名称,整个宫域可分为前朝和内庭两部分,前朝以朝会为主,内庭以居住和宴游为主。

前朝的中心为含元殿(外朝)、宣政殿(中朝)、紫宸殿(内朝),内庭有太液池,各种别殿、亭、观等三十余所。

当然,如今能够正式投入使用的,还只是规划中的一半而已,李世民却已经等不及了。

大明宫的来历,还有一个奇异的传说。

初建之时,从工地上曾挖掘出过一面古铜宝镜,魏征认得是秦始皇曾经用来清除异己的镇国之宝,叫“秦镜”。

传说它能照见人体内的五脏六腑,纤毫可见。

更重要的,是它还能照出群臣的忠奸、国运的兴衰。

大明宫峻工后,“秦镜”就被悬挂在朝堂上震慑妖邪,以后也就有了“明镜高悬”的说法。

有宝镜镇守,自是一派的正大光明,所以就被称为“大明宫”。

“哈哈哈,众卿,新年伊始,从此就在这‘大明宫’内议政了,愿我大唐蒸蒸日上、万世永昌——”

当皇帝的如此高兴,做臣子的自然也会随声附和,即便是那个最爱挑毛病的魏征,也不好多说些什么。

虽然,魏征从心底依然认为,修建如此豪华的“大明宫”,简直就是隋炀帝的行径。

可惜,如今的大唐的确已经算是开启了盛世,群臣都不反对,自己再固执己见,难免就有些不知好歹了。

“哈哈哈,陛下,今日‘大明宫’新启,我大唐昨夜却又诞生了一篇旷世之作,难道是上天在示意乎?”

正当群臣都在应诺李世民之时,国子监祭酒、曲阜县公孔颖达却在一旁“哈哈”大笑,与他往日循规蹈矩的谦谦君子做派,完全大相径庭。

即便如此,也没人敢参他一个殿前失仪之罪。

孔颖达都六十多岁了,头发花白却红光满面,是实打实的“半步文道通神”的境界。

“哦,冲远是又得了一篇佳作吗?拿出来与众卿欣赏一番如何?”

大唐以儒家治国,孔颖达既是根红苗正的孔子后人,又有如此卓绝的个人实力,李世民自然尊重的很。

“陛下此言差矣,怎么能叫‘又’呢?与此作相比,之前老夫见到的那些诗文,不堪入目也——”

好嘛,这个孔老头,一句话不仅当面反驳了李世民,更是一杆子把全天下的文人都要给打死吗?

一旁的魏征都是一愣,似乎觉得这个孔老头抢了他的台词,你也敢用“陛下此言差矣”?

“真的吗?孔卿快快呈上来——”

李世民虽然武力不凡,战功赫赫,却也是个极其好文之人,一手“飞白”更是出类拔萃,书法中尤喜二王。

矗立在一旁的张阿难会意,急忙从金台之上走了下来,从孔颖达手中接过了一卷文稿。

“这……这——旷世之作啊,旷世之作啊!孔卿,这是哪位儒家高贤的诗作?虽然只是一首诗余,却堪称古往今来第一元夕之作了——”

李世民已经从龙椅上站了起来,捧着文稿的双手,激动的都有些颤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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