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荏冉,夏日渐渐走到尾声,秋日来临。
秋收也随之到来。
当即官家,御极近四十载,年号改了又改,但在位期间,多行仁政,轻徭薄赋,在朝在野,威望颇高,而今虽然已经年迈,不如年轻时贤名、但却仁德宽厚却一如往昔。
只是几位皇子相继夭折,对嘉佑帝打击颇大,而朝中大臣们每每提及储君空悬,劝他自宗室之中过继贤德之士,以安定人心,稳定朝纲,无异于都是往嘉佑帝的伤口上撒盐,让嘉佑帝想起那新丧的皇子,还有那几个早夭的皇子。
嘉佑帝除了是皇帝之外,也是父亲,皇帝也是人啊!
心中虽然悲痛,但嘉佑帝也还没到昏聩致使朝堂糜烂,从明君、贤君变成昏君的地步。
虽然当今天下,绿林盗匪、水鱼贼寇之患仍然层出不穷,剿之不尽,但却并无那等攻占州府,裹挟百姓,肆虐地方的悍匪巨寇,天下大体还过的去。
底下官员对百姓们的盘剥虽然从未少过,但较之往前的历朝历代,已经好了不知多少。
封建王朝统治下,不管是哪朝哪代,华夏的老百姓们向来都是最容易满足的,他们的要求也仅仅只是够吃饱穿暖,能让自己和家人活下去而已。
是故每逢收货时节,就是老百姓们一年当中最开心的时候,甚至比过年还要开心。
亲手把粮食从地里收回来,历经多道工序处理过后,藏入谷仓之中,吃上新收下来的第一顿粮食,那种满足感,无与伦比。
秋收到来,也预示着朝中类似于户部、三司这几个衙门即将进入到最忙碌的时候。
秋粮的征收和运输,东京城外十几万大军的粮草……
王重这个密阁修撰反倒是清闲起来,因为嘉佑帝的目光,也全都放到了秋收这等涉及国本的大事之上,自然也就没时间再宣召王重一个小小的修撰。
王重也乐得清闲,时不时便去庄子上,教教明兰骑射拳脚还有岐黄之道。
也不知是不是受生母险些被林噙霜害死的影响,明兰不知怎么的,有次竟主动问王重,自己有没有学医的天赋。
中医这东西确实吃天赋,除却一个好记性之外,还得有极强的理解能力,药方中的君臣左使,并非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根据患者的身体状况,所处的环境以及导致患病的原因等等多方面综合考虑而给出的搭配,药方如何使用,如何搭配,存乎一心,全在医者的一念之间。
莫说是几味药不同,便是同一个药方,某种药材缺斤少两,药效便可能相去甚远,正所谓失之毫厘,谬以千里,就是这个意思。
不过明兰的天赋尚可,若想成为一方名医估计有些难度,但如果肯下苦工,也并非没有可能。
秋日来临,北雁南归,正是狩猎时节。
这日下衙,王重径直来到盛家,如今王重可是盛家的半个姑爷,登门自然不用再像先前那样,还得提前送拜帖。
不过王重还是去等了盛紘,跟着盛紘一道回了盛家。
刚到盛家,盛紘就领着王重去寿安堂拜见盛老太太,正巧赶上书塾下课,明兰带着提着书箱的小桃从书塾回来,双方在寿安堂院门口相遇。
“女儿见过父亲!”明兰赶忙给盛紘福身见礼,又笑着和王重打招呼:“王重哥哥好!”
“六妹妹这是刚下课?”王重含笑问道。
“确实刚下课!”明兰笑着答道。
寒暄几句,几人也进了寿安堂,给盛老太太请安过后,王重便径直去寻了长柏。
虽说现如今已经和明兰定了亲,两人到底还只是定亲,没有成亲,该有的规矩还是得有。
“哦?齐小公爷也在?”看到齐衡,王重倒也不算太意外。
这位出身齐国公府的天之骄子,本就是庄学究的学生,知道庄学究为了报救母之恩,来到盛家学塾,教导长柏兄妹几人过后,便央求其父齐国公,亲自登门,让其能够进盛家学塾,在庄学究门下继续进学。
相处久了,和盛家兄弟两人慢慢相熟,这位小公爷自然也知道哪一个值得结交,是故便时常会在课后寻长柏交流,尤其是知道长柏和王重相交莫逆之后,来找长柏的次数就更频繁了。
毕竟王重身上的光环实在是太耀眼,十八岁的新科状元,国朝未有,齐衡自小聪慧,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自诩不弱于旁人,遇到王重这般天才,如何会不感到好奇。
“子厚兄唤小弟表字即可,无需这般客套!”齐衡拱手道,眼中透着几分热络,虽然和王重交流不多,但王重渊博的学识,却真真叫齐衡自愧不如。
王重笑着拱手道:“元若!”
齐衡脸上立即便露出笑容,拱手回应:“子厚兄”
“子厚怎么来了?”长柏打断了二人的客套。
王重笑着道:“而今秋高气爽,恰逢北雁南归之际,我夜观天象,接下来几日应该天气应该都不错,正好明日休沐,特来邀则诚出城猎雁!”
“出城猎雁?”长柏还没接话,旁边的齐衡便抢先开口,神情语气之间,尽是好奇。
大雁南飞,高翔天际,可不是那么容易猎到的,寻常的猎弓别说射中了,连想要射到大雁所在的高度都有些困难。
“可书塾那边?”长柏有些犹豫。
王重上前拍了下则诚的肩膀,自信满满的笑着道:“放心,庄学究那边,我去说就是!”
长柏看着王重,问道:“我可以说不去吗?”
“哈哈哈!不行!”王重哈哈笑道。
长柏无奈的摇摇头。
旁边的齐衡却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长柏见状,不由的问道:“元若有什么话直说就是!”
齐衡看了一眼王重,摇了摇头:“没什么,没什么!”
王重却道:“人多才热闹,元若可愿随我和则诚一同出城猎雁?”
长柏也附和道:“子厚说的是,人多确实热闹些!”
“既如此,那齐衡就恭敬不如从命了!”齐衡拱手笑道。
王重立马招手让汗牛过来,对着汗牛一番交代,随即便道:“待会儿咱们一道去找庄学究!你们在学塾读了这么多日的书,也该歇一歇了!”
齐衡有些不敢相信的看着二人:“这能行吗?”
“元若放心便是,这法子百试百灵!”王重自信满满的道。
不多时,汗牛就过来回禀,说东西都准备好了,王重便径直出门而去。
齐衡看着长柏,目光中带着惊疑不定。
庄学究这人其实很有意思,学问很高,但又不迂腐,没什么架子,喜美食,好口腹之欲,尤其爱吃水晶肘子,红烧肉,对这些肥而不腻的东西没有半点抵抗力。
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学究,年过半百,竟然喜欢吃这些这些东西,不得不说,这爱好确实与旁人不同。
王重进了厨房,带上围裙,旁边的厨娘将备好、清洗干净的上等五花肉放到桉上,看着王重处理。
水晶肘子做起来费时费力,不是一时片刻能做好的,王重就只能做红烧肉了。
五花肉做法虽然简单,但用料和火候却极为讲究,一些细微的差别,便有可能导致口味的变化,不过对于王重而言,这些都不是问题。
一切准备妥当后,嘱咐厨娘用文火小心熬煮,王重又到旁边准备其他菜肴。
庄学究虽说最爱吃肉,但也喜欢清澹简单的素菜,王重接着又弄个清炒豆芽,火腿焖豆腐,小葱皮蛋拌嫩豆腐,再备上一道鲫鱼豆腐汤。
待到申正时分,王重带着几个端着一应菜肴的女使,来到庄学究的住处。
还没进门,菜肴的香味就已经先传进了屋里。
老餮的鼻子一般都比较灵敏,庄学究自然也不例外,王重带着几个女使还在屋外,庄学究就闻到了那菜肴的清香,当即眼睛一亮,顾不得其他,快步走至门口,待看到笑脸盈盈,正迎面向他走去的王重,脸上顿时露出笑容。
“我说今日怎么窗外的喜鹊老是叽叽喳喳的,却原来是有贵客登门!”庄学究身上可没什么大儒的包袱,便是在课堂之上,虽不失严厉,但对学生们也不怎么苛责。
王重年纪虽然和庄学究差了一大把,但才学性情却是得了庄学究认可的,尤其是对美食的爱好,王重不仅好吃,且还好动手做,亲自烹饪,不拘泥于所谓的圣人之言,这一点才是庄学究最喜欢王重的地方。
王重笑着道:“昨日得了几壶嘉兴送来的陈年花凋,甚是香醇,特来与学究共饮!”
“陈年花凋?”庄学究的眼睛更亮了,当即迫不及待的把王重拉进屋里,女使们将菜肴摆好,将王重带来的两坛子陈年花凋置于旁边桉上,先沽了两壶出来。
庄学究刚夹起一块儿肥瘦相间的红烧肉送进嘴里,正闭着眼睛慢慢咀嚼,享受着红烧肉的美味,王重已经提着酒壶,将庄学究身前的酒杯给斟满了。
看着庄学究睁开眼睛,王重立时举起酒杯,笑着说道:“美食若是少了美酒相左,那便如同宝马少了马鞍,书家少了笔墨纸砚,岂非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