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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雨将落(第2 / 2页)

是的,他要去应聘驻唱。哪怕只是一家餐厅的驻唱。

他现在当然是不缺钱了,虽然那四十万至今有三十五万是被李爸管制着不能花、还有两万是将来还要找机会给齐洁老师所以不可以花的,但剩下的三万,李爸李妈却是把全部的支配权都交给他了,所以对他来说,挣钱当然已经不必着急了。

而且他知道,只要等到廖辽的专辑上市,自己很快就会不愁钱路。

所以,钱不是问题了。

他需要的,只是去积累一些现场表演的经验。

当然,上一世的他,先后在京城的各个酒吧驻唱了十年有余,按理说是绝对不缺经验的,但那毕竟是上一世了,这一世的他在现场表演方面,却还是空白的履历。

他当然可以不在乎将来可能会迎来的诧异,但他不能不考虑“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道理,再说了,唱歌本来就是他所热爱的,与其自己闷在屋里唱,何如去唱给大家听?

当然,在此之前,他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要去做,那就是:找房子!

是的,他准备搬出去住。

他跟自己的爸妈是这么说的:“第一,我接下来要出去驻唱,既然是驻唱,时间自然得是人家来安排,如果是能应聘上一家餐厅还好,顶多也就到*点钟,可要是侥幸进了哪一家酒吧去驻唱,那就很有可能要动辄半夜了,如果不搬出去,你们也得跟着被我搅扰的睡不好;第二,接下来的这个暑假,我要认真的做一些事情,写歌,编曲,练歌,所以,打扰到邻居还好说,顶天了被骂两句,但如果我半夜突然弹吉他,会把你们俩吓出病来的;第三,我刚挣了一笔钱啊,你还能不让我小小的挥霍一下,去体验一把自由生活?”

好吧,其实这些理由,真的是不太充分,所以李妈表示了强烈、严重以及极为暴躁的反对,不过幸好,李爸居然出人意料的表示了支持。

而奇迹的是,不知道李爸是怎么跟李妈说的,第二天醒来,李妈居然也不反对了,只是坚持如果李谦要租房子,必须是她亲自去看过的、要她同意才行。

然后,李谦就开始了一边练歌、一边学俄语、一边找房子看房子的生活。

最终,由李妈拍板做主,帮李谦在距离盛世花园大约两站地的一个小区租下了一处一室一厅的小房子,然后,李谦迫不及待的就搬了过去,让李妈伤心的了不得。

可是,并不是跟这一世的父母不亲近,实在是男孩子长大了就会想要单飞,不是么?

搬进新家,也就意味李谦的暑假,真正开始了。

***

我知道,这一章的字数的确是少了点儿哈,其实如果时间充裕,这一章和上一章应该是合成一章的才对的。不过……

嗯,下一章终于可以开始说点正事儿了,话说,我被书评区的“慢热”、“没有*”这些评价给刺激得不轻,等待接下来这段情节已经很久了!

接下来,看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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