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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〇三章 玩绝了!(第2 / 2页)

…………

长沙府的宾馆里,当秦绪林跟在林羡君的身后进门去,翻身关上门,一扭头,却见她仍然还带着耳机,却是一副痴痴呆呆的模样,不由得讶然。

他走过去,盯着她的眼睛。

片刻之后,林羡君“啪”的一声关了卡带机,摘下耳机,情绪似乎很是低落,看着秦绪林,道:“李谦真厉害!”

秦绪林闻言无声地一笑,终于放心地回去坐下,道:“那当然啊,这还要你说!早就告诉你了好不好?他要是不厉害,明湖文化这几年的发展,难道是老天爷在帮忙?再说了,何润卿是怎么转型的?玫瑰力量是怎么火的?廖辽是怎么成为国际天后的?还有,他自己的歌也卖的很好啊!”

林羡君闻言缓缓地摇头,道:“你不懂。”

秦绪林闻言讶异,问:“那你说说,我哪里不懂了?”

林羡君想了想,指着自己手里的卡带机,道:“这张专辑,周嫫简直脱胎换骨!”顿了顿,又道:“如果是《巫的眼泪》那时候,我觉得她虽然唱得很好,但也并不是无懈可击的,可是到现在……”

说话间,她突然按下倒带,过了一会儿,停下,带上耳机听了下,然后把耳机和卡带机一块儿递过去,“你听听,这首歌,叫《红豆》。”

秦绪林看了她一眼,随后接过去,戴上了耳机。

眉毛随后就突然挑了一下。

三分钟之后,他停了播放,摘下耳机,想了想,道:“唱歌的技巧有多大提升搁一边儿,这首歌很好听啊!以李谦一贯的水准来说,只听这首主打歌,就知道他为周嫫做的这张专辑的整体水准,应该是蛮高的。”

林羡君接过卡带机,叹了口气,道:“我听了四首了,跟你说,绝对是最高的水准!哪怕是流行的pop,就像你刚才听到的这首《红豆》,他都能做得既好听,又一点儿都不显得俗气!”

秦绪林挑了挑眉毛,讶然地看着她,“是嘛!评价那么高?这可少见呀,你居然也会对别人的专辑给那么高的评价?”

林羡君闻言,无声地咧嘴笑了笑,带了些凄苦的况味,道:“世界歌坛牛人多了去了,只不过以前国内比较少而已!”

秦绪林闻言抿起嘴唇,片刻后笑了笑,道:“真不容易,这么说,国内终于有能让你服气的人了?”

林羡君闻言抬头看看他,突然又戴上耳机,道:“你有什么事儿?要是没事情的话,我要继续听歌了。”

秦绪林张了张嘴,想说趁离开之前,自己准备带着她去转几个景点的,但看见她那副神色,犹豫了一下,他最终还是叹了口气,站起身来,“算了,我没事儿,你接着听歌吧!”

林羡君点点头,没回话,只是直接按下了播放键。

歌词本上写着,下一首歌,叫《我愿意》。

…………

郑爱国的眼睛踏踏实实地闭着。

房间里回荡着周嫫那清脆的唇齿音,和那一丝迷离的气声。

他的眼睛,不再睁开,只是沉醉在这音乐中。

唯独在听到那首明显是由李白的《清平调》重新谱曲的歌时,才下意识地挑了挑眉毛,随后,却是缓缓地点了点头。

何润卿当年也唱过李白的《清平调》,但那一版的曲子,更偏向于甜软,何润卿唱得更甜,甚至可以说是有点甜软的不像话,怪腻歪的,当年很红,但隔了十年的工夫你现在再听的话,估计除非是上了年纪的,纯粹就是听个回忆,或者干脆何润卿的铁杆歌迷,否则的话,估计感觉已经并不好了。

落伍了。

但这首李谦重新谱曲的《清平调》,中正平和,由周嫫这把嗓子唱出来,给人的感觉清越而哀婉,很有味道。

“或许,这首歌应该做成何润卿和周嫫合唱,那才更有味道!”他一边听,一边忍不住想。

《清平调》之后,是《又见炊烟》。

歌声一起,肖爱国就忍不住露出一抹笑容,口中“啧啧”了两声。

“这拖音和咽音,快让你俩玩绝了!”

***

保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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