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黎脚里泡着安格斯端上来的热水。
安格斯就像一个体贴完美又话少的男友,只要你有需要,他就可以随叫随到。
司黎对他很是满意。
泡完脚后,司黎就困了。
倒头睡下。
安格斯看着软白的身躯,不禁有些眼热。
他吞了吞口水,将司黎的被子往下掖了掖。
可是司黎像个小猫咪似的往他怀里钻。安格斯霎时变得僵硬,浑身血液都停滞住。
“唔……”司黎发出一声含糊梦呓,指尖摸到了什么东西,司黎不舒服地蹭了蹭,“什么啊……”
咯得她不舒服。
安格斯抽出腰间的东西,那是一柄短刃,刀柄泛着森寒冷光。在奴隶市场捡到的东西,这把短刃跟了他很多年,也保护了他很多年,从未离开过他。
在他被欺负的时候,那些人见他掏出了这把刀都会后退几步权衡自己要不要做这件事。
安格斯在奴隶市场上一直是个小疯子,谁骚扰攻击他,他就会不要命地去反抗,想要将那人身上扒下一层皮。
可即使这样他们也不想要放过他。
一个年幼有长得好看的男孩,放在那样的环境下都不算安全。他年纪小,总有人来欺负他。他只有不要命地用刀揍回去,才能勉强不被欺负。
他原来还在奴隶市场上有过小地盘,后来被几个魁梧的大人赶跑了,就一直没寻到住处,后来才撞上了刚入市场找人的司黎。
他这才脱离了那个深渊。
安格斯看着司黎恬静的睡脸,静静地待了一会儿,在司黎的额头蜻蜓点水似得亲吻。
又深深地看了一眼,而后离开。
他真想一直这样待下去。
永远地陪伴在大小姐的身边。
司黎第二天醒来,换了一身轻装在楼下吃饭。
今日的早餐是安格斯准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