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是如此,也是到了天将黑透之时,方凌才看见远处一股黑烟噌的一声蹿到近前。
红眼儿得意地道:
“由此向北进山约莫十一二里,有一破庙,你们要找的人都在那儿礼佛呢。”
方凌连忙问道:“可还活着?”
红眼儿没好气地斜了她一眼:
“你莫不是来一趟南坪变傻了?这种天气,一个个都冻得跟冰镐子似得,你以为他们像我一样?”
山路颇为平缓,倒也不算狭窄难走。据说原来山上确有零星的住户,都是多年前为躲避战乱上得山。
多年前还曾建有庙宇。但随着后来战乱结束,官府出面将那些住户都迁了下来。
山高林密,人一旦迁走了,野兽便时常出没,因此那庙宇也渐渐地荒废了。
众人跟随着方凌一路跋涉,是越走越冷。山里不比山外,走着走着已见路上薄薄地积了一层雪。
深山密林,暗夜萧瑟,众人大都走得艰难,唯有红眼儿一路字正腔圆地哼着小曲在前面飘得尤为欢快。
方凌快走几步上前,悄声道:
“你未免入戏太深了,不仅披了这张面皮,还唱起了曲。”
红眼儿愀然失色,回过神来:“老子刚刚又唱了?”
方凌无比真诚地竖起一个大拇指。
“字正腔圆,唱功了得!”
方凌虽自小就不大会夸人,但这句话自问夸得还算中肯。不想一记马屁却拍在了马腿上。
红眼儿听后勃然大怒,翘着兰花指,指着方凌道:
“操!老子血气方刚,能是那卖艺唱曲儿的二已子?”
方凌莫名觉得好笑,于是也翘了个兰花指对上了红眼儿的指尖。
“好一个血气方刚的汉子,秦相何都不带这样的,呵呵呵……”
红眼儿做鬼近百载,从未如此丢脸过。
遂一路骂骂咧咧将秦相何足足咒了八百个来回。
想来自己极有可能是着了那小子的道。当初他执念深重,故意摆出一副大补的样子,引自己上钩。先诱使自己将他一口吞了助他火海脱困,而后再入侵自己的灵识,逐步将自己蚕食。
想到这一层,红眼儿不免大惊失色,悔不当初馋那一口鲜魂。
鬼魂吞噬亦遵循自然之道,历来都讲究弱肉强食。但不同于人类进食的是,人类吃进去的食物必能消化,即便消化不了也不过就是拉一场肚子的事。
但鬼魂间相互吞噬,若是被吞之魂执念极重,超过吞噬本体,则极有可能被其影响,甚至遭到反向侵蚀。
想当初自己主动示好方凌这个臭丫头的事便有些蹊跷,如今又频频唱曲,再加上这兰花指更是印证了这一点。
莫不是果然被影响了?
据传,魔界鬼蜮就有一种东西,平日里化为阴气深重之物,诱使嘴馋的鬼怪妖精将其吞噬,而后再进行反向侵蚀。
想来自己数年来饥不择食,莫不是不巧给自己遇上了?
方凌听他一路神经兮兮,唠唠叨叨,十分聒噪,不禁打断他。
“秦相何若是来自魔界鬼蜮的硬茬,当初又岂能自甘受困于火场?”
红眼儿一听觉得似乎也有几分道理,遂又开始另辟蹊径,朝着其它方向思索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