窑内光线极暗,只有从刚刚凿出的窑口些许透进来点光亮。报案者当初也是因为野狗撕扯了被害人的手臂拖至洞口方才惊觉里面有尸首。
李捕头着人点了火把,仵作带好手套自去各处将散落的尸首一一捡了回来。
因发现的早,死者又是成年人,骨节粗大,倒也不至于被野狗扯得太过零碎。除了一只右手被啃的有些严重之外,其他部分骨肉相连倒也不难拼凑。
长亭还好,对这些似乎也并未有多大兴趣,只是暗自开了天眼通四处巡视了一番。许是并未看见什么了不得的邪祟,颇有些失望地如方凌所言,作起了摆设。
只是忙坏了方凌,一边又想看那仵作手中的尸首状况,一边又想跟着李捕头查看四周线索,脚下还得注意着不能破坏了现场痕迹。一时间恨不得生出八只眼来。
这边,李捕头在一处角落捡起一只鞋来,用手量了量尺寸,又看了看仵作拼凑起来的尸首光着的脚掌,扔给旁边衙役道:
“普通布鞋一只,长约八寸,宽四寸半,偏旧,于南面窑炉附近发现。鞋底无窑灰,推断为死者之物。”
方凌闻言喃喃道:“如此说来,果然是他杀!”
李捕头转过头来道:“为何要说果然二字?”
方凌指了指一处马眼道:
“时至夏日,虽然窑内阴冷,但若是自行进入,为了透气通风也必不会将入口封死。”
李捕头饶有兴味地道:“许是躲避豺狼。”
“那也该是从里面堵才对,可这洞分明是从外面堵死的。况且方才你说这鞋子是死者的,但你也说了鞋底并无窑内草灰,可见死者不是自己走进来的。”
李捕头不置可否,却转身来到方凌方才指着的那处马眼照了照道:
“那你可看得出他是被拖进来的还是直接从外面扔进来的?”
瓷窑马眼因是散发蒸汽之用,故而大都根据瓷窑规模大小开在四周窑壁上。至于孔洞大小,高度甚至形状也都是有讲究的。
此处马眼便是一椭圆形孔洞,由内而外斜向上开出去的,离地约莫四尺高。洞口颇大,刚好能容得下一人进出。
虽然如今洞口外侧已被人用乱石草屑封住,但内壁墙上,口沿处却留下了清晰可见的蹬踩攀爬的痕迹。显然,有人从这里出去过。
只可惜的是,痕迹为蹬踩上墙时发力所致,并未留下清晰的脚印,只是一道因借力而形成的剐蹭状痕迹。
而沿口处倒也留有一些凌乱的印记,但因凶犯从此爬过,许多有价值的痕迹都被破坏了,只有在洞口两侧留有两个清晰的椭圆状印痕,对向而留,不甚规整。一时也分辨不出究竟是什么东西留下的。
方凌见此情形道:“我猜应当是拖进来的。”
李捕头看了她一眼却并未再多说什么,只转而对衙役道:
“将这些印记一一拓下来,记录好尺寸位置。”
李捕头转了一圈并未有其他发现,只得来到尸首旁,对犹自还在当摆设的长亭一揖道:
“接下来恐怕要验尸了,仙长可有什么需要交代的?”
“有我在,百无禁忌。只管验伱们的便是!”
捕头闻言冲着仵作点点头,那仵作大约五十出头的样子,身材虽然瘦小,但动作却很麻利。见捕头发话,便当着众人的面开始翻动尸体,对表皮痕迹进行初步检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