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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7 白纱之子(上)(第1 / 2页)

瑞威乐,来自曼哈拉沃沃巴撒,既白纱之城的牧民小子。(314章)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瑞威乐大约是这种精神的践行者。

他最早到凤凰王国只是想打工赚些钱,就算无法给家里太多帮助,至少家里没了自己这个正在长身体且即将结婚半大小子负担,日子也会好些。

到了凤凰王国,托当时边境货运站站长的福,以很小的代价过了语言的关卡,他很快就注意到小强的价值。

小强有一个很长很奇怪的名字,【高产量肉用基因改进型蟑螂——布里克21号】,他知道了,果然还是叫小强更合适。

经过了短暂的打工和语言学习之后,他就主动找到一家布里克农场打工,并且一开始就说好了要买种虫。

小强没有阉割一说,但为了保持产肉能力也有育种概念,农场会挑选生长性状好、攻击性较低的个体分群饲养且不用于宰杀,这破玩意几十天就能繁殖一代,有充分的样本丰富度可供选择。

不过小强的育种也和自然驯化有很大的差异,其产肉、产脂肪的能力,只能向着当初的基因设计靠拢,很难超过。

具体的什么「非自然基因难以世代保持」之类难懂的东西,瑞威乐也不懂,他只知道小强绝对是草原的救星。

成功引种回草原之后,瑞威乐也只在家里短暂停留了两年,又跑了。

原因有两个。

一是小强生存力真的太强了,比牛羊什么的强的不是一星半点,肉料比也大得多,这么优秀的东西很难被一家人独占,即使自家不卖活体,也会有人直接到凤凰王国想办法。

何况他家只是个普普通通的牧民家庭,根本顶不住大人物的压力,只能松口大家一起养。

这个一起养,不是像凤凰王国这样成立小强牧场,而是按牧民习惯,各养各的。

另一个原因,则是已经见识过外面的瑞威乐,有些难以回到原本的牧民生活。这两年间,他经常会回忆起初见王庭树的那种震撼,和在火车上发呆的时候,甚至会觉得即使在火车上发呆,也比放牧有趣。

总之他又跑了。

回到凤凰王国,经过一段时间边打工边学习的日子,又决定去别处看看。

这个时期,刚好是板块开裂前的一段。

在境外的旅行和学习中,他又一次深刻的感受到自己老家和凤凰王国的那种差距,并且随着板块开裂,境外平民的生活条件也在显着恶化。

有了学习基础,走的路多了,见到的东西多了,他才真切意识到,书上所谓「生产力」到底是个什么。

对个体而言,生产力是利润是额外的收入,而对集体,生产力则会形成产品的质量和成本优势。

而对国家级别,也许生产力会直接决定未来流放地的话语权。

层级太高的他不敢想,也管不着,但他还是想为家乡做些什么,不为壮大翁吉,仅仅是为了家乡至少在某些产品上能有一点定价权,不至于被凤凰王国推动的贸易体系挤死。

凤凰王国的产品,和一般地区的贸易品有很大的错位,实际是一种补充关系。

可这个时期的瑞威乐已经察觉到,随着凤凰王国人口逐渐增多实力一步步增强,终将会让后来者无法出头。

杞人忧天也好,小肚鸡肠也罢,反正瑞威乐抱着这样的认知,回到了老家,和很多翁吉人一样,操办着普普通通的肉制品外贸和货物进口。

行为上没有高到哪去,但初衷不同一定会导致结果不同。

瑞威乐在浮岛化期间,走了很多企业送了很多钱,拿到了当时在凤凰王国已经是落伍技术的锅驼机生产设备和相关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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