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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手足换手足,守阁二十载(第1 / 2页)

“你承担得起吗?”

李长生平静的声音落在李寻欢及众人耳中却如同平地惊雷,轰然炸响。

李寻欢面色不变,只是望着李长生,道:“不管后果如何,我李寻欢一力承担!”

“那我成全你!”

李长生嘴角微扬,玩味的眼神带着一抹有趣,抬起手掌,并指为剑,向前一指。

唰。

红袖抱在怀中的辟魔剑顿时出鞘,化作一道剑光爆射而出,如惊雷掣电,直刺李寻欢咽喉。

嘶!

所有人身体一颤,头皮发麻。

脑海中只剩一个念头。

完了。

世间再无李寻欢。

小李飞刀成绝响。

李寻欢瞳孔一缩,浑身每一个细胞颤抖,他没有压制住本能的反抗。

他知道他的小李飞刀挡不住这一剑。

何况他也不想挡。

就用他的命换阿飞一命好了。

嗡。

辟魔剑停在了李寻欢咽喉一寸,锋利的剑气刺破了他的肌肤,溢出丝丝血迹。

所有人背后惊出一身冷汗,大气不敢喘。

“你不怕死?”

李长生笑着问道。

“怕!”

李寻欢灿然一笑,没有在意身前悬浮的宝剑,取出腰间酒壶,大喝了一口。

“但我是他大哥!”

简简单单的一句话,让在场无数人都有种当场跪下认李寻欢当大哥的念头。

“说得我都想认你当大哥了!”

李长生微微一笑,心里补充道:“毕竟做你的兄弟,你还会送未婚妻,送庄园,送家产!”

“李公子说笑了!”

李寻欢喝了一口酒,望着面前剑气凌霄的辟魔剑,赞叹道:“能够死在如此精妙的御剑术下,也不枉此生了!”

锵。

辟魔剑瞬间收回入鞘,李长生望着李寻欢和周围众人,道:“此情此景,我再给大家讲个雪中的人物吧!”

“此人名温华,父母早逝,跟着哥哥嫂嫂长大,因受不了嫂嫂白眼而带着一柄木剑闯荡江湖!”

“在徐奉年三年六千里游历中相识,成为兄弟,”

“他们会为了一块得来不易的牛肉争抢半天,会一起站在芦苇荡里嘘嘘,会因为尾随一位妙龄佳人而招来白眼无数,会因为偷看寡妇洗澡而被追打……”

“他们也会谈及梦想,温华说他的梦想是“做天下最豪的剑客,喝天下最烈的酒,把天下最美妞儿。”

“而此刻,他的手里只有一把木剑,那又如何呢……”

所有人都安静下来,从木剑游侠温华身上,他们仿佛都看到了自己曾经的影子。

江湖中九成九的人都是温华这种没钱没势没功法,甚至连宝剑都没有的底层江湖人。

“徐奉年二次江湖游历,白马出凉州,二人巧遇于襄樊城,昔时的落魄公子早已不再,而游侠儿却仍提着那把木剑。”

“这个游侠儿本可一步入荣华,而他,续了旧情饱餐一顿,提剑而去,只为自己的江湖。”

听到这里,无数江湖豪杰动容。

很多心里鄙视,觉得温华太傻。

有个北凉王柿子的兄弟不知道好好利用。

真是愚蠢。

也有人敬佩温华这种自食其力,不愿依赖兄弟的品格。

这在江湖中绝对是一股清流。

“之后,温华被黄龙士看重,得到怪人隋斜谷传授两剑。”

李长生喝了一口茶,缓缓道:“黄龙士又称黄三甲,春秋十三甲,独占三甲,算无遗策,算尽天下,与韩人猫,徐人屠并称为江湖人人得而诛之的三大魔头!”

“温华这是得到机缘,一飞冲天了啊!”

“春秋十三甲,独占三甲,这黄龙士也太牛逼了!”

“我有预感,温华要崛起了!”

“那是必须的,作为柿子的兄弟,岂能一直那么平庸?”

一楼大厅之中,无数江湖豪杰哗然。

他们都是底层江湖人士,心里也期望着像温华一样,得到高人看重,一飞冲天。

……

六楼一号包间。

“天下岂有免费的午餐?温华有什么值得黄龙士看重的?恐怕是想算计徐奉年吧?”

邀月冷笑。

“姐姐所言甚是!”

怜星附和道。

不仅邀月怜星,其他包间中,祝玉研、梵清惠、石之轩、包括一楼的陆小凤等人都有所猜测。

不仅因为他们见多识广,智慧不凡,更因为他们站得高度不同,所以能够一眼看穿。

那些底层江湖人士中难道没有聪明人?

有。

但他们心里有种期待,期待自己得到高人看重,一飞冲天,不愿意去想会有阴谋。

或者不愿相信有阴谋。

李长生等众人议论声小点之后,继续道:“温华学剑之后,入京城比剑,一连三败,得温不胜之名。”

“之后战平棠溪剑仙卢白颉,一举成名。”

“此时温华出江湖即达到巅峰,然而他的江湖才刚刚开始,却如彗星般一闪而逝,很快就结束。”

“因为黄龙士以温华钟爱的女子“声甲天下之声,色甲天下之色”的“莺花女神”声色双甲李白狮和教剑恩情相胁,让他杀徐凤年。”

“当得知黄龙士的阴谋,温华大笑。”

“在老子家乡那边,借人钱财,借你十两就得还十二三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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