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上一章 章节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第592章 企业间借贷是否合法?(第1 / 2页)

“那赶紧挂了吧,省的我下次去你们公司被她们批判。有话回家说,我先挂啦哈。”王川说完,手机中又传出一阵笑声。

晚上七点,王川来到了北平食府,一进门就见沈大头正在与一位四十多岁,长相很精明的瘦子在交谈。

“王律师, 快来,这位就说我跟你说的那位朋友,彭总,彭大华。彭总,这位就是我哥们,王川王律师。”沈大头介绍道。

“王律师, 幸会!早就听沈总提过您,说您专业能力一流, 人品没得说。快坐!”彭总起身与王川握手后笑道。

“彭总过奖了!”王川微笑道。

“我先点了点她们家的特色菜,你看看食谱再点几个菜。”沈大头说着将食谱递给了王川。

王川又点了一个菜,将食谱放到了一边:“彭总,沈总说您有问题要咨询,能否详细说下?”

此时,服务员陆陆续续的将之前点的菜都端了上来。

“王律师,咱们先吃,边吃边聊!”彭总笑道。说完,他递给王川一瓶饮料:“我知道您不喝酒,酒喝多了伤身,喝点这个吧。”

菜过五味后,彭总将他公司的事说了一遍。

原来,彭总的公司将五千万元资金,通过银行委贷的方式借给了一家公司,这家公司是搞房地产的, 公司老板与彭总不是太熟, 他们是在一次饭局上通过朋友介绍认识的。

房地产公司将名下的土地抵押给了发放委托贷款的银行(有些地区土地只能抵押给金融机构, 所以发放委托贷款时, 一般都会要求房地产公司将土地和房产抵押给发放委贷的银行, 而不是真正的金主)。

(银行委贷:即银行委托贷款:根据《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第三条至规定,委托贷款是指委托人提供资金,由商业银行(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借款人、用途、金额、币种、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协助监督使用、协助收回的贷款,不包括现金管理项下委托贷款和住房公积金项下委托贷款。

委托人是指提供委托贷款资金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为什么非要通过银行发放委贷呢?要知道银行可是从来不提供免费服务的,雁过要拔毛!就算是铁公鸡从银行内走一圈也得被抠些铁屑下来交服务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禁止非金融机构经营金融业务,借贷属于金融业务,因此非金融机构的企业之间不得相互借贷。

根据上述条例规定,在二零一三年以前,基本上法院审判企业间借贷的思路是: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

上一章 章节目录 下一页 推荐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