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川在李波耳边嘀咕了两句,征求了下他的意见,后者同意对诉讼请求进行变更,在申请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我们将诉讼请求变更为:一、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借款本金共计人民币二十八万元;二、判令被告支付截止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日的借款利息,共计人民币五万三千二百元;三、判令被告支付自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日至借款全部偿还完毕之日止的全部利息;四、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这是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王川说完,将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提交给了女法官。
“原告,进行举证。”女法官看一眼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书后道。
“第一份证据,原告与被告之间的扣扣聊天记录,证明二被告让原告向银行和网贷公司借款,给他们用。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民间借贷的意思表示。
第二份证据,原告信用卡的转账记录和网贷公司的转账记录,证明原告的信用卡贷款和网贷款项都给了被告李兴。
第三份证据,借款和还款记录,证明截止目前为止,被告一共拖欠原告二十八万元。
第四份证据,网贷公司的借款合同和银行信用卡贷款利息余额及利率,证明被告尚未偿还的借款利息余额和剩余利息。
举证完毕!”王川道。
“原被告双方没有签署借款合同,你们是怎么确认的借款利息?”女法官问道。
“双方有扣扣聊天记录,被告李兴拿到钱后,扣扣留言告诉原告,银行信用卡的本息和网贷的本息都由他来承担。
原被告原系同事关系,原告不存在转贷牟利的情况。当时原告被二被告哄骗,借钱给二被告完全是出于帮助同事的目的才办理的信用卡和网贷,实质上是被告借助原告的身份借款自用。”王川道。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即构成高利转贷罪。
王川之所以说李波没有牟利转贷,就是为了避免法官纠缠这个问题,如果李波真的获利了,法官发现原告涉险高利转贷罪会终止案件的审理,直接将李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好在王川在接受案件委托后意识到了这个问题,早有准备,当然这要归功于春节前万胖子的民间借贷案件办案经验分享。
“原告李波,被告跟你一说你就办信用卡和网贷,把钱给对方了?”女法官有些不相信王川的话。
“也不完全是!当时他们还请我吃了几顿饭呢,跟我说周转下马上就把钱换上,我就信了!”李波一脸的无辜。
女法官一脸的无语,连书记员都抬头意味深长的看了李波一眼。
“原告,被告李兴借了你的钱,为什么把马萍萍作为被告?我看银行的转账记录,收款方都是李波,没有马萍萍!”女法官放下银行转账记录道。
“马萍萍和李兴是夫妻关系,李兴借的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王川看了一眼李波,见他没有回答的意思,便说道。
“你们怎么知道他们是夫妻关系的?有证据吗?”女法官追问道。
“没有证据,二被告与原告原来是同事关系,二被告经常对外宣称他们是夫妻关系,住在一起。所以原告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王川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