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下午,王川拿着高军签过字的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去了海淀法院立案。
赵红山的户口落在了海淀区高军买的房子上,但是其实际居住地却是在房山,但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所说的专属管辖。
但是该条规定的“不动产纠纷”到底如何理解,最高院和民事诉讼法都没有给出明确的解释。不过在王川看来房产确权应该属于“不动产纠纷”之列,高军的房产确权案理应由海淀法院审理。
管辖之事看起来不起眼,但是如果客户跟着律师去法院立案被法官以无权管辖为由怼出门,律师脸面何存,不管有理没理,客户都可能会对律师的专业能力产生怀疑。
另外还有很多别有用心(想要拖延时间)的被告(当然有可能是律师出的主义),会以管辖权异议为由向法院申请将案件移送其他法院管辖,法官只得按照程序对管辖权进行审查,这无疑会延长案件的审理时间。
当然法院也发现了大量无良律师利用管辖权异议这一招儿拖延审判周期,扰乱法院正常的审判秩序。
针对这一现象现如今法院也制定了一定的措施,比如律师提出移送管辖如果没有任何依据,纯粹是胡搅蛮缠,法官会对律师和当事人进行处罚,有时还会给律师所在的律师协会出具司法建议书,由律师协会对律师进行处罚。
立完案后,王川将立案的情况告知了高军,下面就是漫长的等待了!
进入八月后,天气依旧闷热。
这一日,王川刚刚为客户解答完法律咨询,桌上的手机响了起来。
“大师兄,听说你自己办所当主任了?”电话中传来了潘二师兄的声音。
“没!我哪有那本事啊,我跟万律师和王大姐一块办了个所,我只是凑个数。万律是主任。”王川嘿嘿笑道。
“我好久不去正阳律师事务所了,听说那边现在不怎么样,人都快走光了,郝仁元也转到你们所了,要不把我的律师证也转到你们哪吧,有你在我心里踏实点,也给你们凑个人数。”潘二师兄道。
“好啊,正求之不得!只要正阳律师事务所放你,我们肯定接收。”王川笑道。
“好,你在律所吗?”潘二师兄问道。
“在,你那天方便?过来聚聚,我请你吃饭。万律正好也在,王大姐去开庭了,中午应该能回来。”王川不过是顺嘴一说,觉得潘二师兄日理万机,不可能来。
“好啊!那天干什么呀!改日不如撞日,就今天吧!我一会儿到。”潘二师兄说完挂断了电话。
王川一愣,看了看手机:真来啊!
十分钟后,王川坐在工位上正在查询与高军房产确权相类似的案例,就听有人说笑着走进了律所。
“哎呀!潘二师兄,欢迎!欢迎!”王川一抬头正好看到潘+金莲和郝仁元走过来。
“好啊,大师兄,你们办律所也不告诉我,怕我让你们请客啊!”潘二师兄笑呵呵道。
“哪能啊,走!去万律办公室坐坐。”王川起身将潘二师兄让进了主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