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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0章 难道铁树开花了!(第1 / 2页)

“嗯,这就是了,我刚才说的挂靠律师也是这种情况,律所是名义上的管理人,但是律所实际上管不到挂靠律师,他们与律所也不是劳动关系,说白了就是各干各的,有点类似于大商场里的小商户。”王川解释道。

“哦!那我就明白了。您看我们的案子……”大师道。

“我们可以承接。在那个法院?”王川问道。

“门头沟法院,后天下午一点半开庭。这是全部文件,之前穆律师给我的委托手续我们都已经签署过了。”大师边说,边将一个文件袋递给王川。

“律师费……”王川才说道一半,被穆怀瑾拦住了:“大师是我朋友,律师费你不用管了,我来处理。”

“好的。我先看看对方的起诉状。要是没别的事,我先去准备下应诉资料,有问题再联系大师。”王川看向穆怀瑾和大师道。

退出会议室后,王川开始查阅资料,他需要了解下相关规定,这样的客户他还是头一次碰到。其实不尽管是他,恐怕做了一辈子劳动业务的老律师也未必碰到过这种情况。

第三日下午一点半,门头沟法院第五法庭。

王川坐在被告席上,认真的准备着答辩意见。原告席上坐着一位女律师,一脸的彪悍。

上面坐着的法官是一位二十多岁,据说刚刚调到门头沟法院的年轻女法官,个头足有一米七五,长得五官端正,一脸正气。

“……原告,陈述下你们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女法官一边翻看案卷,一边淡淡道。

“原告在被告处挂单,为被告提供劳动,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原告请求被告补发自二零零七年九月至二零零八年二月的工资,共计六千元,未签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七千二百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一脸彪悍女律师道,那气势与胡汉三逼债有一拼。

“被告答辩!”女法官看了一眼王川。

“被告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首先,原告到被告处挂单是为了修行,是对思想和精神上的追求,其主张工资报酬完全背离了修行挂单的本意,与事实不符!

其次,被告接收原告挂单,并为其提供修行的场所和便利,正所谓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原被告双方不存在任何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最后,被告起诉原告,完全是在混淆视听,很容易让世人对被告产生误解。请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王川道。

说实话,坐在上面的女法官也比较头疼,为了此案她特意去相关管理部门和协会进行了走访,了解情况。

“现在开始举证,首先由原告举证。”女法官道。

“第一份证据,戒牒,证明原告的身份。第二份证据被告向原告发放工资的银行转账记录,每月两百元,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一脸彪悍女律师道。

“被告质证。”女法官看着手里的证据道。

“第一份证据被告认可。第二份证据的真实性认可,但是证明目的不认可,每月两百元是生活费,不是工资,打款记录上有明确的备注。”王川道。

“被告举证。”女法官道。

“被告没有证据。”王川道。

“原告,你明确下,到被告处挂单,你主要做什么工作?”女法官问道。

“原告主要工作是参禅,一早一晚打扫卫生,有时候去帮厨。”一脸彪悍女律师道。

“在挂单期间,是否受被告管理?如何管理的?”女法官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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