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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以毒攻毒(第1 / 2页)

“我还没想好,我父母准备去荷兰看风车,但是我不太喜欢去荷兰。”魏萍微微一笑道。

哎!看看人家,荷兰都不想去,自己呢?去趟河南看看牡丹花都能乐的屁颠屁颠的,吹上半个月。穷人和富人的差距太大了!郑毅露出了羡慕的眼神。

一旁的王川也是羡慕不已,有钱真好啊!想去荷兰就去荷兰,想去河南就去河南。

“哎!趁着年轻有时间,还是多出去走走好。

你们没听过那首歌吧:我想去桂林呀!我想去桂林;可是有时间的时候我却没有钱!我想去桂林呀!我想去桂林;可是有了钱的时候我却没时间……”郑毅感慨的唱道。

虽然郑毅唱歌不太好听,但是歌词却写的很实在!

“嗯,我听过这首歌,这是首老歌了。好像是一个名叫韩晓的歌手唱的。

是呀!没钱的时候去哪都不方便,有钱了想去哪都没时间。前者,一分钱难倒英雄汉;后者,时间不属于自己。都难!”王川惆怅道。

“嗯,我记得古希腊有个犬儒学派,他们认为:你拥有什么,什么便会拥有你!我觉得说的很有道理。拥有便是一种束缚!

当有朝一日,你有钱了,那么钱背后的东西也会拥有你,困住你。让你无暇顾及其他。”郑毅一边思考一边道。

“郑律师,大师兄,你们两个至于这么大发感慨吗?不就是去旅个游吗!”魏萍笑呵呵的看向王川和郑毅道。

哪知道二人却异口同声的回答:“至于!”

一秒钟后,三人相视而笑!

回到所里后,王川拿着案件资料去了法律服务办公室。他进门时,张大忽悠刚刚送走一位来咨询的客户。

一下午登门的客户寥寥无几,不过张大忽悠在上午已经谈成了一个比较大的案子,整儿下午哼着小曲,非常享受的样子。

王川没时间闲聊,与张大忽悠打过招呼后,便开始翻看案件资料,查阅苏省类似案件的法院判决,忙碌起来。

劳动争议类的案子各省多多少少都有些特别规定,实际上越是靠近沿海地区经济越发达,发生劳动争议的概率越大,地方规定也越多。

就苏省而言,其很多规定就与帝都不同,比如最低工资是否包含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苏省的最低工资标准是不包含企业应依法为员工缴纳的社保及公积金的,但是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保及公积金却包含在最低工资里面。

也就是说,员工每个月如果工资是按照最低标准来支付的话,拿到手的工资可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因为扣除了员工需要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费用。

而帝都的规定显然对员工更有利,帝都的最低工资标准是不包含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

这次的案子在苏省开庭,最稳妥的方法就是查阅近一年苏省类似案件的裁判情况,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虽然案子的争议标的不大,但是耗费的时间却不少,在快下班时王川才完成诉讼方案的草拟,并发给了郑毅。

次日上午,穆怀瑾看过郑毅发来的诉讼方案后,仅仅做了微调便发了出去。但直到十月一放假的前一天,大棒子(朴部长)那边都没有回信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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