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时分,有探子匆匆来报。
“仟长,山下来了队人马,约五百五十多人。领头的正是姓丁,应该就是金刚寨的寨主。”
雷龙一喜,心里并不意外。
多出的人估计是山贼们刚收拢上山的百姓。
或者说菜人。
“通知下去,所有人准备战斗。”
他又问:“他们带有粮食吧?”
只要山贼们搬了粮食回来,自己这三天就不算白等。
探子嘻嘻地点头,“有!不过不多,看起来也就一百两斤。”
“够了。”
蚊子腿再少也是肉,雷龙不嫌弃。
战斗毫无悬念。
回来的山贼根本没想到自己的老窝居然埋伏着敌人,正大摇大摆地往山上走。
等他们进入埋伏圈,定西郡兵们一轮弓箭下去,几乎就把所有人射翻在地上,很快一一被制服。
刀斧加身,丁大当家满脸的惶恐。
他打量着雷龙,“这位兄弟,你们不像备守兵啊,应该是同道中人吧。不知小弟什么时候惹到你……”
雷龙根本没有理会,只是淡定地整理着身上的制式软甲。
“你们去了苍山县城。朝庭的平乱军现在到哪了?”他问。
丁大当家目光闪了闪:“不知道。”
雷龙不再说话,只是挥了挥手。
一个小兵大踏步走了过来,刷地毫不犹豫举起手里的大刀。
“等等,我说。”丁大当家一看来真的,顿时吓得魂飞魂散,“朝廷平乱军兵分两路,一走陆路一走水路。其中水路军已经过了山南县。”
“至于陆路我也不知道在哪。”
雷龙扫了几眼地图,顿时松了口气,
平乱军已经到了山南县,再过三个小县就是落霞山脚。
“苍山县城现在乱军还多少人?”他又问。
如果人不多,雷龙不介意带手下过去给平乱军一臂之力。
丁大当家目光闪烁,若有所思地看着雷龙身上装备。
“这位大人,”他换了个称谓:“落霞山附近的几个小县得知朝廷大军将至,一个个都在加强手下兵力……”
这时候过去,城高墙坚的恐怕讨不了好。
他匆匆道:“不过我是本地人,在城里有些门路。或许可以助大人一臂之力。”
雷龙看了他一眼,笑道:“前提是我放了你,甚至许你个官。是吧?”
嘿嘿!
丁大当家松了口气,笑嘻嘻地推开横在脖子上的刀剑,原地吊儿郎当地坐了下来。
“大人,要是你我合作平定苍山县城,以后咱们就是拜把子兄弟。”
“届时大人平乱有功,日后定能平步青云。而小弟既可以活命,同时也能脱胎换骨成为人上人。这是两全齐美的事,不是吗?”
雷龙点头,“听起来不错。”
然而他却突然抽出配剑,刷地当成刀劈了下去,一下子划过了丁大家当的咽喉。
扑哧!
一大股鲜血喷出来。
“你……你……”丁大当家捂着脖子,死到临头还一脸的难以置信。
“老子心不大,从没侈想过能什么平步青云出人头地,只想守护定西这一方百姓。”
“这辈子老子最恨的就是鱼肉百姓的垃圾。凭你也配?”
他站了起来:“给我仔细审,把吃过人肉的全砍了。”
省得浪费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