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和池希炆交过手的人那么多,夏咏初就算杀了他,也不太可能被人怀疑到自己身上来。
这池希炆身上有一柄法宝级别的飞剑,还拿走了梅见悦的青花瓷瓶法宝。
当然,若是池希炆肯配合的话,其实夏咏初倒也不想取他性命,只要夺走他的法宝,再用七情灯篡改他的记忆就好。
不过在去寻找池希炆的踪迹之前,夏咏初还是先抽出时间,暂时粗浅地祭炼了一番那柄拂尘,这才将之收入纳物囊中。
想想也是好笑,这拂尘简直是对方送上门来给他的。
一个纯正的道门修士,竟然想要用这法宝对一个仙武兼修的修士进行物理打击,也不知是不是某个姓梁的女修给了他勇气?
天予不取,反受其咎,夏咏初当然得笑纳。
不过这拂尘法宝被人家祭炼了多年,心血相连,夏咏初只能勉强镇压,短时间内是用不上了。
收起拂尘法宝后,夏咏初这才小心翼翼地扩大了神识的搜索范围,寻找池希炆和人交手的痕迹,顺便也是搜索香雾水莲的下落。
因为之前将附近清理过了一遍的缘故,倒是没有再撞上别的修士,引发矛盾冲突。
池希炆和人交手的痕迹找到了几处,连尸体都找到了两具,都是之前参与围攻池希炆的,可是却始终没找到池希炆的下落。
估计是失去了七情灯的持续影响后,池希炆找回了理智,杀了两个围攻他的修士后,便隐匿起来疗伤了。
这样的天骄修士,一定有许多底牌,或许会有短板,但哪怕是短板,都比一般修士强。
所以若他存心隐匿起来,夏咏初也没什么办法可想。
于是夏咏初干脆放弃搜索池希炆,专心寻找香雾水莲。
他在寻找宝物方面,有着巨大的优势。
其他修士哪怕是十二宗天骄,神识探出也覆盖不了多大的面积。
能覆盖个方圆两三里,已经算是拔尖的了。
而夏咏初呢,在“太阴炼神篇”的加持下,神识覆盖方圆数十里都很轻松……
所以,他探索的速度,是别人的几十倍。
别人需要100个时辰才能探索完的地方,他花费几个时辰就差不多了。
不过呢,这样的探索,也不可能巨细无遗,如果是灵性波动较大的宝物,他能够发现;但是灵性波动较小的,也有遗漏的可能。
像香雾水莲这种宝物,灵性波动极大,散发的香雾都能铺开几百米,是绝无可能被他漏过的。
但不知是运气不佳,还是已经被人捷足先登,他将这福地西北面的巨大山脉搜寻了差不多一半,也没发现香雾水莲的踪迹。
不过别的天材地宝倒是发现了几处,全部搜集起来,算算差不多也值个三、四万上品灵石,也算是收获颇丰了。
掐指一算时间,他进入福地已经好几个时辰了。
也不知道夏其中现在怎么样?
考虑到夏其中的安全,夏咏初没有继续寻找香雾水莲,而是掏出那只小罗盘,确认了一下夏其中的方位,便迅速赶了过去。
一路上,他也遇到过几次修士厮杀,夏咏初只是默默地观望,然后默默地离开,这些中底层修士的身家,还不值得他为之出手。
夏咏初虽然并不忌讳杀人夺宝,毕竟这是修行界的主流。
资源就那么多,大家都想要,那就付出性命去争夺吧。
但,要杀人夺宝,那宝物总得有足够的价值吧,他又不是什么杀人狂魔。
此外,夏咏初也遇到了一些奇花异卉,珍贵矿物等。
方便收取的,就顺便收了;需要等待的,他都暂时没去碰,先与夏其中汇合要紧。
他发现,与西北山脉里相比,这一路上遇到奇珍异宝的几率明显小得多,也不知是何原因。
几个时辰后,夏咏初终于找到了夏其中,暗中观察着。
却见这小子和一个苗条挺拔、气质强势,颇有御姐范的坤修坐在一个天然形成的山洞里,不去寻宝,不知在聊些什么。
他不由得感慨这孩子太有女人缘了,这几年下来,似乎每次给夏其中兑换奇遇,都变成了艳遇。
夏咏初没有贸然靠过去,既然夏其中现在没事,他就在附近晃悠,顺便碰碰运气看能不能发现什么天材地宝。
他就在附近方圆两百里区域里晃荡了大半天时间,遇上了好几拨修士。
有单独行动的,也有几个人结成临时同盟彼此呼应的。
其中一些弱小的修士,连对付福地里较次一档的妖兽都费劲,只能狼狈逃窜,真不知他们哪来的勇气进福地。
别看夏咏初在这福地里似乎闲庭信步,那只是因为他实力够强。福地里很少有妖兽能对他造成威胁。
对于修为差一点的修士来说,进了福地,就是步步惊心,险象环生。
仔细想想,夏咏初也能理解他们。
他们可以说是拿命去赌一次机会,赌中了,修炼到金丹的资源就有了。
没赌中,那当然就万事休矣。
虽然风险高,但是预期的收益更高,所以哪怕明知每次福地开启,死亡率都高得惊人,那些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得知福地开启消息的小门派修士和散修们对此也都是趋之若鹜。
因为如果他们不赌这么一次,也是冢中枯骨,在未来的几十年里,慢慢消磨掉自己的寿命,受困于神通境不得寸进。
与其要承受那种眼看寿限即将到来,却无能为力、只能等待死亡缓慢降临的苦闷和绝望,还不如赌上身家性命,去为自己搏一个未来。
大概……就是这样的吧?
夏咏初还年轻,而且有系统相助,运气也还不错,获得了天级上品功法,可以说前面是一片坦途。
对那些低层修士的想法,他无法感同身受,只能尝试去理解。。
想到这,夏咏初也警惕起来。
这些人既然赌上一切进入福地,那么肯定也不乏向死而生的勇气。
自己得小心一点,可别阴沟里翻船。
所以……还是苟一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