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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一十六章:博斯韦尔,英格兰姆【求月票】【5K】(第2 / 2页)

博斯韦尔只需要定期向公司缴纳一笔不算多的抚养费就行了。

这笔抚养费是热砂集团高层董事会定下的规矩。

否则以它的吝啬是绝对不会出这笔钱的。

地精有地精的规矩。

想要混得好,就得守规矩。

游商的生活让它很满意,偶尔也会遇到强盗。

但是大多数时候还是很安宁的。

天知道那些人类贵族究竟积累了多少财富。

当它那些工程学武器开出十倍的溢价时,大部分人类贵族竟然眼睛都不眨!

偶尔还能得到贵族的宴请美美地吃上一顿。

享受一下贴心的服务。

不过其中却不包括萨兰德苏丹国的家伙。

那些人类都是怪胎,极少依赖工程学产品。

也是地精游商们最厌恶的一个王国。

不过作为商线上的一环,还是不可避免地要和那些生活在戈壁绿洲中的家伙打交道,苏丹国的人类都是一根筋,开价稍高都会恼羞成怒。

碰到脾气不好的亲王,说不定还得挨一顿鞭子。

博斯韦尔翻了翻白眼,不再去想这些扫兴的事情。

枯燥的飞艇航行还需要继续,直到返回棘齿城之前,它是找不到乐子的。

……

伦塔克斯巨城外的直道上。

城外,一匹瘦削的白色草原马跛足前行着。

马背的一侧挂着一副背架,上面放着一把维埃勒琴。

风尘仆仆的吟游诗人英格朗姆·汉诺威骑在马背上。

他的红色短上衣上沾满了黑灰,头上的黄色风帽早已不知所踪。

淡金色的自然卷发乱得像是鸟巢一样。

从宗慎的领地离开之后,他就专心地开始赶路。

因为宗慎的那笔1000第纳尔的巨额打赏使得他在沿途无需吟游卖唱。

有足够的盘缠能够一路前行。

不过数千公里的跋涉依然无比地艰辛。

沿途他遇到过肆虐的马匪,昼伏夜出的野兽。

穿越东侧巫羽之森的时候甚至还遭到了鹰身女妖的攻击。

不过好在他还是有惊无险地抵达了伦塔克斯巨城。

他胯下的草原马也遭了大罪。

虽然英格朗姆并没有让它保持全速奔跑。

平均下来的时速也就在20~30公里每小时,每天大约需要前进10个小时以上。

不过沿途遭遇的各种危险,还是让草原马跛了脚。

再加上缺少精料和蛋白质的补充,让它变得十分瘦弱。

没有办法,在如此广袤的世界里云游四方也不是个太轻松的活计。

尤其是像吟游诗人这样,沿途盘缠全靠卖唱打赏,更是艰辛无比。

偏偏这些白白净净的吟游诗人就把这当做是一种修行。

他们记录沿途的见闻,歌颂那些英勇的事迹,谴责那些卑劣者。

并且将一个个鲜活的故事从这座邦城带到另一座邦城以及沿途的村庄。

吟游诗人们既不使用传送阵,也没有空中骑兽。

唯一的脚力就是马匹。

英格兰姆算是吟游诗人里的新人。

他的出身还算不错,父亲是个男爵。

最低衔的贵族爵位,按照降级世袭的标准,轮到英格朗姆时就没有爵位可继承了,这种尴尬的局面和贝索斯男爵的儿子哈德罗差不多。

不过就算没有爵位继承,凭借积累的财富也能在邦城里享受安乐。

那时的英格兰姆不仅年少而且样貌英俊、歌喉动人。

异性缘好得不得了,也因此他过了一段醉生梦死的时光。

直到他遇到了一位了不起的吟游诗人,被称之为“行走的诗篇”的贝奥武夫。

他是一位真正的传奇吟游诗人。

寿命悠久,从当代人族王国建国之后就有他的故事流传下来。

最重要的是,贝奥武夫始终游走在世间。

他从不参与争斗,每到一个地方必先前往酒馆喝上一杯酒。

入夜时才会吟游高歌。

甚至有传闻他已经接近了神灵。

不过由于他不从来不参与争斗,所以无人知晓他的实力。

更多的只是史诗般的典故和传闻。

那一次,英格朗姆在醉酒归去的时候看到了英格朗姆。

得到了他的教诲,幡然醒悟,想要游历更为广袤的世界。

在途中去结识更多的朋友,乃至收获自己的爱情。

所以英格朗姆才会主动结交宗慎。

包括来伦塔克斯巨城碰运气,也是为了看看自己的爱情是否在这里。

行走在直道上,周围人来人往。

巨城直道由巨城修建,先夯实泥土之后,再铺上一层石灰接着再夯上一层泥土铺上一层碳灰,然后再夯上一层泥土,铺上一层碎石,多层夯紧之后,还得再铺上一层泥土,最终才变成了坚固的直道。

这条直道宽度约为10米左右,通往五百多公里外的坦迪塔邦城。

跟“偏远”的博斯邦不同,坦迪塔邦城算是伦塔克斯巨城辖内最近的邦城了。

这是伦塔克斯巨城四条出城直道的其中一条。

再向前几公里就要到直道关隘了。

那里修建了一连片的堡垒。

至少能够容纳数万士兵的驻扎。

其他方向也有巡游骑士构筑了密不透风的巡逻路线。

这些骑士大部分都是阿瓦隆四阶强击骑士,还有少量的五阶精锐骑士。

时不时地还会有一队队龙裔游侠和强击游侠背着长弓经过。

手持双剑的阿瓦隆剑士和手持盾剑的阿瓦隆近卫团守候在关隘两侧。

他们手中抓着一个个魔法盘,神情有些戒备。

相比邦城而言,巨城守备力量要强得多。

相应的巨城涵盖的范围也极为巨大。

光是巨城周边就有大大小小数百座村庄。

城内外足有两三千万的人口。

若是加上辖内各处的邦城、村庄、聚居地,总人口也能达到四五千万之多。

可以说巨城才是一个区域内人口聚集的核心。

数千万人口的规模放在地球中也堪称是超级都市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巨城占地极大,堪比地球中十几座超级都市的面积。

原因也很简单,这个世界可没有摩天大楼,因此土地利用率自然比不上地球。

正所谓效率不够面积来凑。

解决之道就是增加城市面积。

整个伦塔克斯巨城从内到外分为了四个圈层。

内部的两个圈层都有高耸的城楼守护。

外围则是开放型的。

包括下水道等基础建设也是如此。

内部两个圈层十分完善。

而外围圈层就相差甚远了,为了解决粪便问题,巨城内有专门的收粪车负责收集粪便,运送到距离巨城一百多公里外的农业区,进行堆肥处理。

从巨城一百公里到四五百公里外,有着大片的农场。

附近村庄地里的那些村民,还有一部分城郊的居民都是农业人口。

除了农场外,还有果园、渔场、马场、牛羊牧场等等。

伦塔克斯巨城基本是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做到农业生产自给自足。

另外还有还海量的物资每时每刻都在从辖内,甚至是相邻巨城中运输而来。

地精游商、跨国商团也有在伦塔克斯巨城设立商会据点。

所以巨城的繁盛程度是任何一座邦城都无法比拟的。

英格朗姆·汉诺威好奇的打量着周围,就这样走到了关隘处被近卫团的战士给拦了下来。

“前方伦塔克斯巨城关隘,入城请止步!”

“请告知从哪个方位而来,并且接受侦测魔法的检查!”

锋利的长剑闪耀着银白色的剑芒指向白马。

英格兰姆轻勒马绳,翻身而下。

对着拦下他的战士行了个优雅的抚胸礼。

“我是一位吟游诗人,从东部的达加利斯尼巨城一路跋涉而来。”

“准备进城参加兰开斯特侯爵召开的竞技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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