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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枕戈见闻(第2 / 2页)

前庭里食客众多,伙计也正忙得热火朝天。

察觉门口有人影晃动,伙计百忙中偏首瞄了一眼,随即一溜小跑过来道:“客观可是住店?”

这厮眼神倒也不差,别看燕辞衣衫破烂,但那一身异于常人的气息无不突显着这是一位修行者。

燕辞咧嘴笑道:“正是,麻烦小哥准备一间客房。”

伙计喜道:“三楼备有空房,客官可捡没人处落宿,可要来些膳食?”

燕辞略微犹豫了片刻,颔首道:“街角有卖烤鸡的,有劳小哥跑腿捎一只过来。”说罢取出枚清灵玉悄悄塞进伙计手里。

伙计惊喜欲狂,他敢发誓这绝对是他有生之年所遇的最大的大主顾,自从开始在跑堂里度日起,何曾被如此重视过!

他心潮澎湃,激动得几乎想上前抱住这少年的大腿酣畅淋漓的痛哭一场。

燕辞看这伙计又悲又喜的表情,搔了搔脑袋道:“额,莫非是不够麽?”

伙计倏然惊醒过来,忙不迭道:“够......够......太够了。”

他掐着自己的脸,又慌乱道:“客观稍待,小的去去就来。”他转身就往街角奔去,连鞋子跑丢了都顾不上回头拾捡。

食客中有人留意到两人的言行,瞠目结舌道:“我眼睛没瞎吧,这小叫花居然给了伙计一枚清灵玉!”听者骇然,忙忙转首看来,小叫花已然不见了踪影。

室内装潢精美,安静而舒适,伙计点头哈腰的掩上房门离去。

燕辞盘膝缩在太师椅里,啃一嘴烤鸡就一口美酒,喝一口美酒尝一嘴烤鸡,间或啧啧称赞,简直得瑟到了极点。

小梦九扇动翅膀在房中飞舞,东张张西望望,见被子褥子俱是灵兽皮毛缝制而成,其余一应事物用材都极为稀珍,不由冷笑道:“人言宁可清贫不愿浊富,骨子里却是一味祸害苍生,只图自己享受。”

燕辞擦着嘴角油渍,囫囵道:“相比芸芸众生,人的欲望远胜本能,尊严、正义、虚荣、贪婪及私利都在驱动着杀戮,物竞天泽,万事莫不如此。贫穷得认,不愿浊富仅仅是块遮羞布罢了,何必认真呢?”

小梦九恨恨道:“尝闻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终有一日修真资源枯竭,届时人族何德何能窃据高位?”

燕辞道:“生于自然,亡于自然,反正都是归宿。”

正说话时,楼下传来一阵喧响,燕辞起身推开窗棂看了看,讶然道:“咦,大荒墟的人,不知何故被绑起来游街示众呢。”

楼下群情激愤,燕辞跟随人流打听事由。

小梦九变作寸许长个人儿,猫在燕辞袖口听得暴跳如雷,若非燕辞拼命捂着,小精灵恐怕早就蹦出去杀人去了。

人犯叫张庸泯,正是昔日在黑水河畔跟随姬冲的邪气少年,他此时已被禁锢法力,用缚灵索绑缚在“高山仰止”牌坊的立柱上。

据人言,这贼子栖身枕戈城约有年余,此贼入城不久,城中便出了桩蹊跷的失踪谜案。

年许时间,离奇失踪了二十余位年轻凡人及修真者,可恨地方官府昏庸无能,长期走访巡查,竟无半点蛛丝马迹。

翠羽观观主闻讯后震怒无比,责令观中化婴长老段不阿限期破案。

天可怜见,时至今日真相才得大白,冤魂才得昭雪。

真是闻者伤心,听者流泪,人犯随机捕杀百姓,将亡者剐肉剔骨,腿肉股肉被贼子及灵宠分而食之,攫取眼珠泡制灵酒,骨骼内脏或焚烧或掩埋。修者法躯之碎肉还曾在市街上售卖,美其名曰“灵鸵肉”。

如此践踏人命无所不用其极,世人无不为之毛骨悚然,无不为之魂飞魄散,无不恨能生啖其肉、生饮其血,更无不恨地方官府腐化、混吃等死。

观者戟指怒目,直欲将人犯千刀万剐。

翠羽观段不阿长老因破案有功,已擢升为枕戈城城主,他将人犯大罪昭告天下,道:“不法之徒罪不容诛,本观叛其鬼鸠之刑,即刻行刑。”

张庸泯自知死有余辜,却犹自强撑道:“尔等杀我!大荒墟不会善罢甘休。”

段不阿上前噼里啪啦一顿耳刮子猛抽,骂道:“纵使是付流云,老夫也照剐不误。”俯身抓取一把街面上的烂菜叶塞住其口便叫行刑。

行刑者肩上驾着一只怪鸟已在等候,鸟儿黑糊糊的丑陋无比,一对白惨惨的眸子却甚是吓人。

鬼鸠,最喜吸食人类灵魂,以眸中真火玩弄折磨七七四十九日。

可怖的是,人的阴魂不散,痛感不消,夜以继日的烈焰燎烤毒火狂烧,足以让大罗金仙也后悔来世上走这一遭。

张庸泯眼中惧意甚深,行刑者取出一颗黄濛濛的丹药,连同烂菜叶硬生生塞入其腹中解释道:“固魂丹一颗,可保疼痛倍增而灵魂依然清醒,待会尊驾就可将自身身体发肤细细一观。”

眼见张庸泯胆战心惊,行刑者又粲然一笑道:“若忍不住了便大声叫唤,反正在下是不会停手的。”说罢狂暴的一把扯碎其衣物,抓住脚板执冷光闪闪的牛角尖刀动起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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