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林暮笑,“现在不说这些了,我带你去前线看看,看看你曾经战斗过的地方。
既然爱人不能刺激周瑾琛唤起他的记忆,让他冲破封印,那就让他的家国之志来帮他吧。
战争是残酷的,遍地鲜血,分不清时匈奴人的还是天启人的。
林暮和周瑾琛站在玉门关外,空气中都是让人喘不上气的血腥味。
“我给你讲个故事吧。有位将军,他时时征战,也常常负伤,他心仪一个同时也心仪他的姑娘,那个姑娘劝将军,早卸甲。但是将军告诉她,奈何,七尺之躯已许国,再难许卿。”林暮问周瑾琛,“瑾琛,若是你,该如何抉择?是温柔乡,还是家国志。”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背负的,是怎样的家国志,也不知道美人乡,又是什么样的心仪的女子。”周瑾琛是真的一点点都想不起来他曾经的志向。
战场是一片又一片人的废墟,残檐断壁般的支离破碎。倒下的人,眼里映出父母妻孩那浅笑着的模样,随即成为破灭的灰烬。
“你知道吗,你曾经最害怕的就是可怜河边无定骨,犹是春闺梦里人。”林暮在帮周瑾琛回忆,她和他一同看着战场,“你看这些大好男儿,他们也有自己心仪的姑娘在等他们回家,但是他们有的人再也回不了家了。可即使这样,也没有一个人退缩。”
她转头看着周瑾琛的侧脸:“这是你曾经教会他们的,他们曾经都是你的兵。”
周瑾琛眉头微皱,却什么也记不起来。
这时候,几个匈奴人一路杀到了周瑾琛身前,他们看到周瑾琛,仿佛看到了从地狱里爬出来的修罗,“你是人是鬼?你怎么……怎么可能还活着?”
周瑾琛看到他们手中握着的沾着天启士兵鲜血的刀,突然心中就涌上一股嗜血感,他握紧了手中的雁翎刀,几乎未经思考,那几个匈奴人就已经倒地了。
“你看。”林暮惊喜,“你见到匈奴人,就会想要挥刀,这是你心里的家国之志啊。”
周瑾琛有些茫然地看着自己手中紧握的雁翎刀。
“杀啊!”
“冲啊!”
匈奴人又发起了一轮新的攻击,来势汹汹。撕杀呐喊声不绝于耳,阴风开始怒嚎,似乎要唤醒死去的灵魂。
阴风列列,黄沙卷起烧焦的旗帜,在漫漫的沙石里,冒烟的木头发出阵阵让人恶心的臭味,断了的长枪依然握在尸体的手里。
“战争就是如此残酷,他们许多人都还很年轻,他们应该拥有幸福美好的人生,但是这一切,都断送在了匈奴人的手中。”林暮叹息,战争的残酷,是她每看到一次都会心惊一次的。
“可是即使如此,也没有人退缩,因为他们一旦退缩,匈奴的铁骑就会长驱直入我们的家乡,他们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林暮想起自己曾经看到的那些场景,触目惊心。
“你还记得吗?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这是你曾经的志向。我是你从黑暗中带出来的人,你的骨血里就有一股爱国的豪情,赴塞北,就长安,击缶而歌,其死若休。你身上那把潇潇君子骨,是在西北甘凉十一州的风沙漫天中铸成的,是在这战场汇聚成河流的鲜血中泡出来的。你说过,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你也说过,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这些都是你的誓言啊,你的誓言是青山处处埋忠骨,何须马革裹尸还。你一直都告诉甘凉的士兵,我们可以流血,可以死亡,但绝不会后退,绝不会投降,这份血性,是我从未见过的。”林暮一直很佩服周瑾琛,纵使被人诬陷被人误解,他也会用那柄雁翎刀划破黑暗,他也从未想过要放弃他的满腔家国之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