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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3章 漂亮姐姐之律政俏佳人(四)(第2 / 2页)

林暮和他击了个掌,“合作愉快。”

这两个人都清楚,彼此的心理价位都是三成,但还是得博弈几个来回,彼此试探一下底线。

林暮兀自感慨,怪不得女主角和蒋士彬最后分手了,这两个人太像了。

签完合同,钱觉终于愿意告诉林暮和蒋士彬一件事情,“我手里是有遗嘱的。”

“是什么样的遗嘱经过公证了吗”这可是重要证据,林暮很关心。

“我哥的遗嘱里说了,他的所有遗产,包括百分之六十的明觉集团的股份,都归我所有。”钱觉说话的时候,一直看着对面的墙壁。

林暮奇怪,既然有这种遗嘱,为什么不早拿出来。

钱觉接着道:“没有公证过,他那时候病的已经没有力气再去公证了。”

林暮委婉提醒钱觉:“钱总,根据继承法,我需要提醒您几点。首先,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而且,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还有,遗嘱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最重要的是,如果钱明钱总立遗嘱时已经病危,那么根据规定,病危时的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做见证,而且这两个人本身不能是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

“你放心,有人做见证,不止两个,有医生有护工,还有公司的员工,总能找到两个和我没有任何关系的。”钱觉言语肯定。

林暮越发不明白了,既然钱觉有这样的遗嘱,那他为什么还表现得有些焦虑呢他不应该稳坐钓鱼台吗

蒋士彬和林暮对视一眼,律师的直觉告诉他们事情不是这样简单的。

不过这才刚签了合同,两个人也不好把客户惹生气了,也只好把疑惑都咽回心里,准备等下次关系近一些的时候再提出这些问题。

接下来的几天林暮和蒋士彬就一直在查找相关的法律条文准备为钱觉这个官司。

这天高凯凡再次出现。

他端着一杯咖啡进来。

林暮见他进来赶紧将笔记本电脑合上,防止资料外泄。这是一个律师的基本修养。

高凯凡知道林暮并不信任他,但他没有将不快表现在脸上,他假装没有看到林暮的警觉一样。

“怎么了有什么事情吗”林暮问高凯凡。

“夏律,我可以参与您手上那个明觉集团的百亿家产纠纷案吗”高凯凡这次倒是直入主题。

林暮没想到他这样直接,惊得抬头看了他一眼。

随即,她就拒绝了:“这个案子比较复杂,你才刚刚转正,还是接一些力所能及的案子比较好,这不是你能够处理的案子。而且我已经和蒋律师合作了,不好再找其他人。”

“夏律,我是其他人吗在你心里我算其他人”高凯凡面色失落。

林暮可不管这许多,她大方承认:“你想多了,你当然是其他人了,不然呢”

“夏律,我很想和你一起工作,你认真工作的样子很迷人。”高凯凡眼睛湿漉漉的,就像一只小奶狗一样,惹得姐姐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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