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昨天营业时,我曾囫囵吞枣地翻阅过这本书,
但那时出于消遣时间的目的,我并没有细看其上的封面插图。
现在我再次拿起这本《基督山伯爵》,终于注意到书上那幅诡异的封面插图。
这幅封面插图上,画着一个五彩斑斓的女人。
为什么说画中女人五彩斑斓?
因为她长着一头血色长发,血色长发下遮盖着一张纯黑色的脸。
她的脸下脖颈通体发绿,像极了蛙类动物的绿皮。
不单如此,她身上还裹着一条湛蓝色的长裙,不过长裙之上的湛蓝色,并非是澄澈天空的湛蓝色,而是那种忧郁无神的湛蓝色。
或许是湛蓝色过于忧郁的缘故,这长裙给我一种阴森诡异的感觉,仿佛里面潜伏着无数阴魂野鬼。
我只看了几眼,便觉心底滋生了无穷的负面情绪,这负面情绪,企图教我自杀轻生、作恶多端。
我赶紧移开目光,望向画中女人的双手双脚。
凝视着画中女人的双手双脚,我脸上掠过阵阵愕然,因为女人的双手双脚,并不是普通的皎白肉色,而是呈大紫大红色!
不过令我更愕然的画面,并非画中女人的手脚肤色,而是她的心脏处。
她的心脏处,竟然镶嵌着一本方方正正的书!
这本书浑身惨白,形似一个扁平的小方块,上面一个字都没有,一眼望去,根本就不像一本书,但我冥冥之中觉得这就是一本书!
“书被画在女人的心脏处,到底代表着什么?”百思不得其解,我只好望向画中女人的头颅之上,那里镌刻着五个惨白大字。
这五个惨白大字,正是这本书的书名—基督山伯爵。
而画中女人的紫红双脚下,则踩着本书的作者名—亚历山大·仲马(alexandredums),人们简称大仲马。
“这本书的封面插画太奇怪了,它每时每刻都在挑拨我的神经,给人一种难以言喻的恐惧感。”《基督山伯爵》作为一本闻名中外的文学巨著,它所出版的封面插画,通常是主人公爱德蒙·唐泰斯的形象,因为爱德蒙·唐泰斯极具男人魅力,征服了不少看官读客。
所以为了提高出版作品的销量,更为了凸显书中的核心人物,很多版本的《基督山伯爵》,都以爱德蒙·唐泰斯的严谨深邃形象,作为本书的封面插图。
但恐怖书店中的《基督山伯爵》,居然一反常态,采用一幅阴森斑斓的女人图,来作为这本鸿篇巨著的封面插图,实在有些令人费解。
不过费解归费解,眼前这本《基督山伯爵》,讲述的正好是一个关于复仇的故事,刚好符合恐怖试炼所需物品的要求。
“虽然关于复仇的书有很多,但我还是比较喜欢这本,就选择带上它吧。”暗暗沉吟一句,我便将这本书扔进黑色双肩包中。
选择好一本关于复仇的书,我便移步来到奶茶操作台内侧。
奶茶操作台的内侧下摆,端放着几只纸篓子。
这几只纸篓子里面,堆放了林林总总的杂物,有盛放奶茶所用的塑料杯,有方便客人喝奶茶的塑料吸管和塑料勺子,更有几把银晃晃的水果刀。
当然,那些塑料杯、塑料吸管和塑料勺子,都被真空胶袋密封着,十分卫生安全。
另外那几把银晃晃的水果刀,也被塑胶刀鞘包裹着,不让刀刃显露在外。
我随便拿起一把水果刀,拔开其刀鞘:“恐怖试炼所需物品之一,便是沾染自己鲜血的小刀,之后在恐怖试炼中,我要用这把沾有自己鲜血的刀,在《基督山伯爵》的书页上划下刀印。”
堂堂一米八男儿,我岂会怕流血?
我当即拿着刀把,将刀刃对准自己的手掌,轻轻割落。
刀刃割手,手掌上的皮肤左右退缩,一股浓稠的鲜血溢了出来。
我马上握紧五指,令鲜血滴落在刀刃上。
待鲜血在刀刃上彻底凝固,我便插回刀鞘,将这把水果刀也扔进黑色双肩包中。
看见沾染自己鲜血的小刀已制造好,我立刻转身赶往浴室,将手上伤口清理干净。
我割手的力度很轻,所以手上伤口并不是很深。
我顺手贴上一块胶布后,伤口已经开始结痂。
“这恐怖试炼真奇葩,居然还要我放血,不过就一点点血水而已,不碍事。”略微吐槽一番,我便离开浴室,回到恐怖书店当中。
恐怖试炼所需物品有五件,分别是四十四颗安眠药、一瓶暖水、一本关于复仇的书、一把沾染自己鲜血的小刀和三支香。
其中那本关于复仇的书和沾染自己鲜血的小刀,我已准备好,就差另外三件物品了。
另外那三件物品分别是三支香、一瓶暖水和四十四颗安眠药。
要弄到香的话,需要前往街上杂货铺购买,但我现在还在开店营业,不能随意离开恐怖书店,也只能等晚上八点把书店关闭后,再去买了,希望卖香的杂货铺不要这么早打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