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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十一章《我是余欢水》(求订阅)(第1 / 2页)

“我是余欢水,我是一个老实,懦弱,还赚不到钱的人。”

“不,不对,我是李逸,我现在进入了余欢水的肉身,成为了余欢水。”李逸接受了余欢水的记忆。

不过大部分没用的记忆都没有进入李逸的脑海,仅仅继承了这些剧情人物有关的记忆。

“我去,这家伙可真的是太惨了。这也太……那个了吧!”接受了记忆的李逸,吐槽道。

在公司,被上司,被同事,被自己的徒弟欺负,这也就算了,回到家还要受老婆的气。

动不动就发脾气,一点小事,就能说得余欢水无地自容。

“啧啧啧,不过那都是以前,现在我是余欢水。”李逸自信一笑。

“诶,这架势,噢,对了,我在煎蛋。”李逸当即将火点燃,而后往平底锅里倒油。

等油热了之后,李逸便将一旁的蛋液倒了进去。

不管怎么样,孩子的早餐还是要准备的。

至于孩子的妈妈,呵呵,甘虹现在正在卧室里化妆。

余欢水每天得早起,为孩子和甘虹准备早餐,夜晚经常加班,工资嘛,确实低了点。

他已经五个月业绩不达标,如果连续半年,他这个老员工就会面临辞退了。

每个月仅仅拿着两千块的工资,忍受着嘲讽从徒弟那扣扣索索的弄点小的不能再小的业绩,每个月还能有个一千块的提成。

三千块,在魔都这个大城市里能干什么?这也难怪甘虹对余欢水态度这么恶劣。

要知道,余欢水每个月还需要还四千块的房贷,要不是以前还存了点钱,怕是房子都要被拍卖了。

至于甘虹,虽然是一个店长,不过拿的都是死工资,都不够她每个逛逛商场和化妆品的钱。

李逸将鸡蛋盛好,端上了餐桌。

“儿子,快来吃早餐了。”李逸喊了句,便开始盛粥。

余晨拎着一个书包,一脸不想上学的模样从房间内走了出来。

他将书包放在椅子上,而后做到了餐桌前,看着李逸递过来的粥,说道:“爸,我不想喝粥,有牛奶吗?”

“啊,爸爸忘记买了,今天先喝粥吧,今天下班回来,爸爸就去买。”李逸给自己盛了一碗粥,拿过一块吐司就吃了起来。

“余欢水,昨天不是让你买牛奶回来吗?”正在化妆的甘虹说道。

“忘记了。”李逸回了句。

“忘记了?交代你这么点小事你都能忘记?那你怎么不把你的脑子忘了?”

“我告诉你,余欢水,余晨现在可是在长身体,得喝牛奶知道吗?”甘虹一脸不善的从房间内走了出来。

“我不是说了吗?等会下班了,我买回来。”李逸头也不抬,继续吃着吐司。

“余欢水,大清早的起来,就想找不痛快是吗?”甘虹坐在了余晨身旁,面无表情的盯着李逸。

“儿子,快点吃,上学要迟到了,要放糖吗?”李逸都懒得理会甘虹。

“嘭!”甘虹猛地一拍桌子,大声道:“余欢水!现在,给我去买牛奶。”

李逸缓缓抬起头,而后淡淡的道:“我待会还要送儿子去上学,学校离公司又远,要么,你待会送儿子上学,我去买牛奶。”

“要么,你就去买牛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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