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丽丝本着去吃顿好的,而且还不用自己付钱的念头,掩上了门去凑一场喜事。
以夜林唠叨的话来说,帕丽丝什么都坏,差点可以说是无恶不作,就是对那些跟自己混饭吃的后辈们太好了,兜里自然存不住钱。
她是从贫民窟长大的孩子,以后可能也会一直属于贫民窟后街,无关有钱没钱,纯粹是她的责任心。
贫民窟的夜晚时分少有灯火,经常黑漆漆的一片,毕竟再怎么蚊子腿的资源,也是要花钱的。
斯卡迪女王曾提议给贫民窟安装魔法路灯,但是贝尔玛尔要处理的事太多,属于贫民窟的那一份,不小心就落在了后头。
如今夕阳西下,天空刚有黄昏的迹象,主街道就是一片灯红酒绿,光芒照耀在人脸上,绚丽的差点迷了眼睛。
仅仅不到半个小时的路途,却仿佛从地狱走到了天堂,贫民窟和市街区相差极大的处境,令人不免有些唏嘘。
“说起来也不怕你们笑话,我小时候翻垃圾桶,和野狗抢食的时候,曾想着……”
由于帕丽丝现在是注视着一家装修精美的餐厅,所以欧贝斯下意识问道:“有钱了,去餐厅吃一顿?”
“不是,是想着,能翻这些大餐厅的垃圾桶就好了,应该会有很多新鲜的剩菜,还有带肉的剩菜。”
自嘲一笑,她小时候就想吃饱肚子,并为此练就了一身街霸的本领,才不懂什么远大理想,直到现在她字都认不太全。
上次写给阿斯卡的生日贺卡,可费了她好大一股劲,愁的头发差点抓掉。
“那棉花糖好白啊~”走了没几分钟,帕丽丝突然停住脚步,嘀咕一声。
他们在去往月光酒馆的路上,一道十字路口的一角,有一个卖棉花糖的小贩,竖起来洁白如雪的棉花糖,想来入口即化,一定甜滋滋的。
帕丽丝很少吃这种东西,在她看来买糖的钱,应该可以多买俩馒头。
“那棉花糖好白啊~”
音调故意婉转,强烈的暗示,帕丽丝还掏了掏紧身牛仔裤的口袋,对夜林示意自己一个子都没有,妥妥的穷光蛋。
……
像小孩子得到心爱玩具一样喜悦,帕丽丝满意的小口抿着棉花糖,欧贝斯也有一份。
“话说,最近有没有捞钱的法子,我缺钱用,有没有什么邪恶的贵族?”帕丽丝神情期待,貌似很想干一票,补贴家用。
“我就是邪恶的贵族,想要打赢我么,就来我的庄园,我的卧室……”
“滚蛋,我就知道你馋老娘身子,说正经的,我想赚点钱用,你也别随便找个理由塞给我,老娘不接受你的包养。”
帕丽丝一点也不觉得有什么尴尬和不好意思,心直口快有啥说啥,让一旁心思纯洁的欧贝斯微微红脸。
“我想想,好像过两天会有一场时尚展览会,我猜那现场应该挺忙的。”
“嗯?我算是天生丽质,身材又顶,当个模特绰绰有余啊,给我找个穿貂皮的模特工作?”
“你做不了模特,可以带着你小弟去打打杂。”夜林直接摇头,表示否决。
“怎么?老娘容貌不行?我是不够大了,还是不够翘了?还是现在流行贫乏身材?”
正在吃棉花糖的欧贝斯瞬间躺枪内伤,嘴角微抽,这手里的糖,突然怎么就不甜了。
夜林的脚步也随之微微一顿,侧头看着不怎么爽的帕丽丝,目光认真似乎又饱含深情,轻轻捧住一张花容月貌的脸颊,还没有其它动作,手掌就发红肿痛。
“喏,你有毒,你穿过的衣服除了我之外,谁敢要啊。”
…………
月光酒馆
能遮挡住外来寒意的厚帘布,也把光线一起阻隔了大半,酒馆白天一般不开业或者半开业,夜晚时会亮着明灯。
老板娘和阿甘左也是老朋友了,还在十多年前,也就是阿甘左和卢克西认识没多久的时候,彼此就有交情。
酒馆的照片墙上又多了一张可以纪念的婚礼合影照片,老板娘轻抿高脚杯,宣布免费请每人一杯啤酒。
烂醉如泥的剑圣,过去的几年时间里,阿甘左频频出现在这里买醉,偶尔还会出两招和别人比试比试,倒也因此结识了一批酒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