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有外人在,却不妨碍高歌和赢祯正常的交流了。
“九转洗髓丹,是对筑基期修者的无上仙丹,甚至对金丹期修者也是不可多得的灵药。不但能伐毛洗髓,还有滋养神魂之效。不过,此丹也不能多用,筑基期至多用三颗,金丹境界,也只能用十颗。多用的话,药效超过身体承受的极限,对人反而会有害。”赢祯给高歌解释着九转洗髓丹的药效。
说完,赢祯又有些羡慕的道:“此药比洗髓丹珍贵百倍,现在帝国也是用一颗少一颗了。估计存数不足万颗。一下赏给你十颗,这真是罕见的厚赐。”
上万颗灵药,听上去很多,但考虑到帝国上层权贵的人数,就可想而知缺口有多大了。何况,赢明也不能一下用尽。至少要为下一代留下一半以上。相比之下,第一次见面就赐给了高歌十颗丹药,这种厚待极为罕见。罕见到赢祯都有些嫉妒了。
领了九转洗髓丹,赢祯就直接驾车出了阿房宫,把高歌送回玉清景阳学院。从阿房宫的法界中飞出来后,赢祯脸色顿时轻松了几分。
“呼,可出来了,待在那里压抑死了……”赢祯虽然还有顾忌,不敢和高歌公然亲热,不过态度却彻底随意起来。“等下送你会学院,小萱在那等你呢,要和你商量下世界论剑大赛的事……”
高歌对试剑大赛也兴趣很浓,但也还是觉得那不过是个虚名,不值得费太多的心力。否则的话,他只要结丹,冠军就没有任何悬念。
不过对学院来说,荣誉是非常非常的重要。荣誉让学生有归属感,有集体感,有荣誉感。一个重视荣誉的学院,才能有凝聚力。
小到学院,大到帝国,都需要集体的荣誉,来维持向心力和凝聚力。让学院的学生为学院自豪,他就会热爱学院。让帝国的人民为帝国自豪,人民就会热爱帝国。
良好的物质条件是集体存在的基础,荣誉,则是集体对于精神层面互相认可的必然需求。
赢祯看到高歌在沉思,突然问道:“听说,有个梅卿卿的小姑娘曾说过,你要在世界学院试剑大赛上获得冠军,就做你的女朋友,是不是?”
和热恋的女友谈论前倾慕对象,多少让高歌有些尴尬,“这个,年少轻狂、年少轻狂……”
赢祯脸上的笑意愈发古怪,“听说,你还当场赋诗一首,差点就把人小姑娘骗到手了?”
高歌摸着额头作苦苦回忆状道:“哎呀,时间太久了,居然有些记不得了……”
“切……”赢祯娇哼。要说这个世界上最了解高歌的,赢祯应该算是第一了。有了神交的优势,这是卓文萱都难以比拟的。赢祯当然知道高歌的记忆有多变态,别说两年前的一首诗,就是他三岁时随便某天吃的什么,只要他愿意,都能立即想起来。
赢祯也不想过分逼迫高歌,毕竟,也是过去的事了。想了下道:“不行,你也要给我写首诗,只单独属于我一个的……”
这个要求,看起来很难,其实赢祯只是要求高歌给她自己写一首,并没有要求诗有多好。
高歌有三世传承,抄一句应景的还是不难。神思一转道:“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高歌念的虽是残句,却极为贴合两人现在的情况。而李商隐的这两句也是传世名句,流丽华美,意味深长。其中所用典故,也没有文化差异。赢祯身为公主,对于古诗词有着极为深厚的功底,不但很容易理解了此诗,更理解到了此诗的心心相印、孤而不凄的绝美境界。
赢祯低声念诵了两遍,明艳绝伦的玉容上反露出一片黯然,“不知何时,我们才能光明正大的待在一起……”
高歌只能再抄,“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这首由词化来的诗自然是不和韵的,但这几句也是极为贴合情境,自然又让赢祯一阵感动。
高歌的说的这几句都是传世名句,其文字工巧精妙,情韵兼胜。若从诗歌角度来说,远胜高歌给梅卿卿念诵的那首质朴小诗。
卓文萱虽是好友,赢祯却不想让她知道她和高歌间的私情。因为怕在卓文萱面前露出马脚,赢祯在学院门口就把高歌放了下来。
虽然依依不舍,不过高歌的几句诗却也让她斗志昂扬,满心欢喜。因此,走的极为痛快。
站在玉清景阳学院的门口,高歌甚至有了些陌生的感觉。毕竟,他只在这个门口进出过一次而已。
高歌迈步进入大门时,就传来一声大喝,“站住……”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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