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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十步杀一人(第2 / 2页)

五百里外,是遗落之地的核心,早先太阳城的位置。沿途领主多如牛毛,可不是啥善男信女。

那也顾不得了,总比横死当场强。

……

信天游用两天时间,岂止驱赶了山阴堡的三千精兵疾奔两百里。还连破五堡,逼迫近万兵丁在太阳平原上溃散开花。

李白的诗歌沉寂了万年之后,在鸟不生蛋的遗落之地横空出世,获粉无数。尤其“十步杀一人“那句家喻户晓,闻者无不仓惶色变。

甚至还有人吹牛,脸红脖子粗地争辩,与有荣焉。

”……直娘贼,老子那天就在现场,溜得快才捡回了一条命。哪里是‘十步杀一人’,明明是‘一步杀十人’……“

邪修白袍杀神的风头,一时无两,可止小儿夜啼。

信天游却不继续朝太阳城的遗址挺进了,也不折向西南方的香格里拉,以免将混乱带去那边。

拐向正北,预备伪装走俞关出遗落之地,进入甘国的假象。

一口气再破六堡,大肆掠抢。并非贪图那点陈芝麻烂谷子的财物,而是要故意留给道门以追凶的线索。

时间紧,他也不磨叽了。偃旗息鼓,埋头赶路。

第三天中午,俞镇最豪华的酒楼,走入了一位白袍书生。

混乱消息传到这里,至少需要五天。除非使用道门信香,否则,任何探子骑马都跑不过信天游。

一名店小二点头哈腰迎上前,见对方衣饰平常,没有行礼,没有仆童。不由得撇了撇嘴,不阴不阳道:

“客官,咱们这儿可没有俞州拉面。“

书生嘿嘿一乐,道:

“立刻给爷爷摆十桌酒席,挑最贵最好的上。“

小二呆住了,结结巴巴道:

“客,客官,本店的一桌上等酒菜需五十两银子。您既然请了这么多客人,少不了乐工弹曲,粉头凑兴。每桌加五两,总计五百五十两……”

说完,眼珠子滴溜溜直往对方身上睃,看哪疙瘩能藏这么多银子。

书生笑骂:

“你这厮,不伶不俐,无非怕爷爷吃白食。乐工粉头不要,饭菜得足,酒得好……看好了,爷爷先把钱付了。”

言毕掀开外袍,从腰间系住的小锦囊里掏出一枚硕大金锭,递了过去。

五十两,以金子的高密度也比拳头大。黄澄澄一大团,亮瞎了大堂内所有食客的眼睛。均停箸不言,肃然起敬。

这么大一锭金元宝,固然吓人。更吓人的是,那书生竟然不怕财宝露白。要知道这里可是法外之地,一两银子都可能引发血案。

角落里,一胖一瘦两位商人模样者对视了一眼,传音入密。

“一个雏儿,境界不过凝罡。可能是甘国某世家的弟子,刚刚踏入遗落之地历练。”

“嗯,奇怪……那个鸭子戏水荷包,明显装不下这么大一锭金子。俺注意看了的,金子掏出后,荷包也没见瘪下去。”

“肯定是储物锦囊了,尽管比不了空间法器,也能装不少东西,值万两黄金。”

“这雏儿像是才来这里,人生地不熟,准备宴请些什么人?”

“切,兴许结交了一帮狐朋狗友,充冤大头显摆罢了。管他的,宰了这头肥羊,咱们远走高飞。”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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