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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买了件衣服(第1 / 2页)

“喂,你踩到我的东西了。”一个青涩的少年声音在一边响起。

唐末看了看自己的脚下,果然自己的脚正踩在一件白色的短袖上,把脚挪开以后上面印了一个大大的脚印。

“又是这一招,还真把人当傻子看了。”

旁边的摆摊的大叔翻着白眼不屑道。

少年坐在自己的摊位后面紧紧的咬着嘴唇,手里还搂着一只气喘吁吁的大金毛。

注意到那只金毛唐末不禁多看了几眼。

现在这饥荒时代,除了温叔叔那样的人为了哄自己老婆开心才养狗,普通人家哪还有养得起宠物的。

现在人都要活不起了,谁舍得把东西分给宠物吃,不把自己宠物吃了就不错了。

其实这是唐末接触的有宠物的家庭比较少,但凡她认识的多一些,就知道宠物早就成了家里的食物了。

有些真爱自己毛孩子的实在下不了口,就把它和身边人的宠物交换一下,也算是心理安慰,过了自己这一关。

“不好意思,给你卖的东西踩脏了。”

唐末看了一眼这衣服摆放的位置就明白了,明显的越过摊位一截,百分百的碰瓷,长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

“既然你弄脏了,就得买下来,我要半瓶干净的水,四分之一瓶也行。”男孩有些不敢看唐末的眼睛,但还是坚持说完了自己要说的话。

“那我要是没有水呢?”唐末说。

“没有水……没有水你就走吧。”男孩的脸上没什么挣扎,听见唐末说自己没有水,仿佛是松了一口气的样子。

“哦?为什么只要水?不要吃的?”

不怪唐末好奇,现在经过基地过滤的水一时半会喝不死人,吃的食物好像更重要吧。

“我只要水,波妞它喝不了过滤水。”

男孩抱着手里的狗,那只大金毛的名字叫做波妞。

波妞好像感受到了主人情绪上的波动,挣扎着抬起大脑袋,用湿漉漉的舌头舔了舔男孩的手心。

唐末的心有些软了下来,末世里的人是没办法相信的,但是动物依旧保留着单纯善良的天性,无条件的信任着爱着自己的主人。

“你叫什么名字?你家人呢?”

“我,我叫小飞。我爸妈都不在了,波妞是我唯一的亲人了,我不能再失去它了。”

“可这你这衣服好像不值水的钱吧?”

“如果你有水的话,我这摊子上的东西你看上什么都可以拿走,全拿走都行!”小飞利落的回答。

唐末听后还真的蹲下了身子,把那件纯白的短袖拿在了自己的手里,衣服是全新的连吊牌都没有拆,摸着手感很好,唐末不认识吊牌上写的牌子,想来当时应该不便宜。

小飞的摊子上大多是一些年轻人的奢侈品,球鞋墨镜背包还有手表之类的。

看得出来饥荒来临之前他的家境应该不错,这样一个小富二代过着现在的日子还能照顾一条狗,也真的算是难得了。

唐末翻翻看看,从里面又挑了一个黑色的棒球帽和一个大大的墨镜。

“这些应该够半瓶水的钱了。”

然后从自己的背包里拿出喝剩下的半瓶矿泉水扔给了男孩。

小飞显然还没反应过来,被飞来的瓶子砸了个正着。

波妞扭头不满的看了唐末一眼,那眼神里的内容连从来没养过狗的唐末都清清楚楚。

“还真的是通人性。”唐末好笑的看着那只金毛。

“哎,小姑娘,你买他那些破烂干嘛啊,快点要回来。你看看我这摊位上,可都是好东西,都能用的上!”

看见唐末还真的能拿出东西,旁边那大叔急了,要不是离的比较远简直恨不得把唐末马上拽到自己这边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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