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罢,一杯酒仰首而尽。
久逢知己,自然千杯嫌少。说完这段话后,再没有了什么推杯换盏,再也没有了什么觥筹交错,也没有了什么显得多余的废话。屋子里,两个男人一杯接着一杯的喝着,罗月在旁边静静的看着。饶是她知道这样的喝法实在是太不应该却也再没有出言阻止。大半个世纪过去了,她早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刁钻任性的小姑娘,而是一位为**子为人母亲的女人。她知道,此时此刻,她的丈夫需要这样一场酣畅淋漓的大醉。所以,她只是在旁边关切的看着。
夜尽天明
一天里足以发生太多太多的事,比如陈杰三人已经启程前往了凉山,比如千缘已经和名古屋通了电话,比如成都武侯区一栋民宅里多了一个醉鬼。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从窗口投来,打在了石穿很有棱角的脸上,让他整个人都仿佛变身成了一个身披金甲的雕塑。他在座位上做了很久,久到李存义都已经被罗月扛回屋子里面睡觉,他还在桌子旁边静默的坐着。他知道李存义为什么非要拉着他喝这样一顿酒。他也知道自己很不应该喝这样一顿酒。可是他也知道,自己终究是躲不开这样一顿酒。
一顿酒,醉了一个人,却让另外一个人更加的清醒。
波澜壮阔的人生么?
至少,我还要再添上一笔……
石穿笑了笑,从座椅后面扛起一柄长剑。那长剑的形制与雷斩相差无几,可终究是欠缺了一点厚重感只是形似而已。若是剑在人就在,那么此时剑不在此,人却在哪儿?
成都锦江区一栋高档小区里,此刻一场大火冲天
无数的居民和路人向四周逃散,挥舞着手中的水盆试图压制一下火势,可无奈火光实在太过耀眼,只是靠近一点便足以让人觉得焦热难耐,更何谈灭火?消防车已经出动,此刻仍在路上。这短短的十几分钟足以让太多的生命化作虚无,足以让太多的经历变成过往。
小区楼外,一个美国人忽然取下了自己的墨镜向大火当中眺望了一眼。那是史密斯,他墨镜后的一双眼睛并不曾有一点残疾或是难看,相反碧绿色的眼珠闪亮、剔透有种动人的魅力,不知他平日里为何从来不曾将墨镜摘下来过。在他身旁,忽然款款走来一位美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