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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日本动画版权(第1 / 1页)

——两权分立共制动画

来源和邪社

最近两年国内各家大型视频网站,在引进日本动画上下了血本,每季总能看到各大视频网站做的新番授权引进一览表,可能不少人直接认为“授权”指的是新番动画版权,其实这是我们先入为主的概念。今天为大家再介绍一下日本动画的制作和版权和播放权制度。这里补充一句这几年来中国电视台最大的一个改革就是直播分离,其实质就是制作和播放的分离。而土豆动漫能和东京电视台走到一起引进动画,在某种意义上也是日本动画播放权的一种非常典型的例子。

任何一部动画的制作都是耗时耗力耗钱的复杂工程,电视台在动画制作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日本电视动画的制作模式已经基本近似于电视剧制作承包模式。动画制作主要是三步走。我们这里说的都是宏观动画制作,不涉及微观动画制作(如分镜脚本等)

1在动画的企划阶段,动画制作厂商和广告代理商要向关键局(提交动画制作企划书,由电视台方面的人来决定是否采用这项企划。关键局其实就是日本的五大民间电视台(tbs,日本电视台,富士电视台,朝日电视台,东京电视台,这五家又称五大民放)提交企划书。企划书得到关键局同意后,如果是改编动画,动画制作商就要先获得原作者的授权(如小说,漫画,游戏改编作品),如果是动画公司的原创动画就不需授权步骤。之后要向关键句提供一段试播样片供电视台以及主要赞助商参考。

2当动画试播样片获得关键局与赞助商肯定后,动画制作就进入了资金筹集阶段,日本五大民放以及日本的地方电视台要分担播放权费用关键局只拥有动画的播放权而不具备动画的版权,动画版权属于动画制作商所有。而电视台与动画制作具体过程是脱钩的,具体制作交由动画制作商负责。在制作商提交动画企划书时会为电视台预留播放广告的时间段。在这一时段播放赞助商提供的广告,就能获得赞助。

3最后动画制作商成为了动画制作的总承包商,而动画制作商又可以较低的价格将动画制作任务分包给其他的动画制作商,甚至可以三四层的分包。如果是分包给日本国外的动画制作商,就称为“外包”,日本现在的动画具体制作80%依靠外包完成。总承包将制好的动画交给电视台便完成了制作。

在这三步走的动画制作过程中,动画实际分为播放权和版权,虽然主要电视台只拥有动画播放权,但在购买播放权合同中,关键局一般会要求为期一年分享动画作品商品化收益的10%-20%。而中国国内的视频网站引进的只是动画在中国大陆的播放权,而且不附带收益分享条款,国内视频网站砸钱买日本动画播放权,是和关键局或其指定代理商谈判播放权,而并不是去和日本的动画制作商谈判版权(谈了也不卖)。

现今日本动画制作通常采用“制作委员会”方式,“制作委员会”出自宫崎骏风之谷,发扬光大在庵野秀明的eva,“制作委员会”起始目的是为了降低投资成本,共担风险,分享收益,改变了单一赞助商模式,动画制作费用的筹集也变得更加容易。“制作委员会”主要是由关键局为首的电视台,制作公司,广告代理公司,商社,出\版社,唱片公司,演艺事务所,玩具厂商,网络视频服务商组成,一部动画作品可能是有几十或者上百个相关企业投资制作,这些公司加入“制作委员会”的最终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分享收益,例如电视播放,电影上映,海外销售,书籍出版,角色版权等商业活动,都可以为“制作委员会”成员带来收入。制作委员会的出现只是改变了电视台和赞助商出资的金额多寡,并没有改变日本动画的两权分立体制。显然我们的网络视频大佬们还未能获得制作委员会的身份,我们距离日本动画制作核心资本圈还是很远的,属于外围企业。日本的两权分立使得电视台并不孤立于动画制作之外,虽然在具体制作上不干涉制作商,但是通过金钱交易构筑的资本联系,电视台在面对动画商提供的企划书时会采取谨慎的态度,并仔细考虑作品的盈利,这也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保证了日本动画作品质量,另一方面两权分立与制作委员会模式又使得日本动画陷入了过度商业化的泥沼,业界投机心态泛滥,催生越来越大的日本本土动画泡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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