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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条件不符(第2 / 2页)

范宁自然是坐在前排,朱佩则坐在后排苦读唐诗。

这几天她一直在用功,范宁在比赛中的卓越表现令她有点自惭形愧,但她性格却不服输,既然是个团队,她也希望自己能有所建树。

这几天范宁游山玩水,而她却在苦背唐诗。

马车驶得很稳,速度又快,十分舒适,范宁坐在窗前望着外面的风土景物。

片刻,他的兴趣又转到了坐在他对面剑梅子身上,剑梅子超人的身高本身就是一道风景,走到哪里都要被人瞻仰。

“剑姐,你怎么会想到出家?”范宁好奇地问道。

剑梅子对范宁已经比较熟悉,对他也很客气,在她记忆中,好像还没有谁被小主人邀请同坐马车,由此可见范宁在小主人心中的份量。

剑梅子看了范宁一眼,板着脸道:“家里兄弟姐妹多,养不活那么多人,就把我送去出家。”

“那怎么又想到跟随朱佩?”范宁继续好奇地问道。

剑梅子冷冷道:“道观师姐师妹多,养不活那么多人,就把我送来朱家。”

范宁着实有点尴尬,半晌挠挠头道:“其实我是想问,剑姐最高明的武艺是什么?是剑法吗?”

“阿呆,你怎么象小老头一样,啰嗦个没完?”

隔壁朱佩不满地喊道:“你说话影响我背书!”

“哦!”范宁不说话了,但他还是饶有兴致地打量剑梅子,她剑法肯定高明,背一支至少二十斤重的宝剑,臂力了得。

轻功也应该不错,否则那天自己去书店就应该发现她在跟踪自己。

不知道她还有哪方面的武艺?

这时,剑梅子手腕一旋,就像变魔术一样,手上忽然出现了两只短镖,她对范宁展颜一笑,露出一排雪白好看的牙齿。

还不等范宁反应过来,只见寒光一闪,两支短镖便擦着他左右耳廓飞过,钉在车厢背板上,将范宁惊出一身冷汗。

这要是自己反应快一点,略一闪身,不就送了小命吗?

范宁忽然从对面这位高个子女人身上闻到一种危险的气味,自己得离她远一点。

......

马车在县学大门前缓缓停下,范宁打算绕道后门进客栈。

这时,他忽然发现在县学操场上,一群官员正向县学大门走来,中间是一名皮肤黝黑的中年男子,头戴双翅乌纱帽,穿一件深绿色官服,身材微胖。

范宁顿时愣住了,这不是包拯吗?

他怎么会在吴县,难道他不是在陕西当转运使?难道他又调来平江府了?

范宁想了无数个可能,却想不出一个所以然。

这时,朱佩拉长了声音喊道:“呆子,还下不下车?”

范宁这才惊觉,连忙下了马车,又探头向县学内望去,只见一群官员上了几辆牛车。

范宁心念一转,包拯视察县学,这是不是要参加明天的四强赛,有意思,不知这个老包还记不记得自己?

包拯是三天前抵达平江府,他以雷厉风行的铁腕处理了昆山腐粮案,县令和槽幕都被免职问罪,移交给了提刑司官员审问。

他昨天去吴江县巡视粮库和民情,今天又转到吴县巡视。

包拯的官阶不高,只是六品官员,但权力很大,这也是宋朝的特点,高品官大多是闲职,由低品官掌握重权。

他不仅掌握两浙路财权,同时还有监察御史头衔,各地方官对他既畏惧,同时又十分巴结。

此时,包拯也从牛车窗看见县学大门处的华丽马车,他也有点被震住了,居然是三匹马,就算是京城也很少见啊!

“那是谁家的马车?”此时范宁已经进客栈了,包拯没有看见他。

坐在他对面的县令李云笑道:“朱家的马车!”

包拯心念一转,脱口问道:“难道是朱贵妃?”

李云点点头,包拯便不再多问了。

原来是朱贵妃的家人,难怪......

包拯又沉吟一下问道:“范公有个孙子,也是一个了不得的神童,他现在就在吴县,不知.....”

李云笑了起来,“包公问是范宁吧!”

“正是他!”

包拯也笑了起来,“看来这位范小官人很有名气,连县令都知道他。”

李云当然不会说,自己是从岳父那里得到消息。

他捋须笑道:“这次县士选拔赛,范宁大放异彩,明天包大官人就能亲眼目睹他的风采。”

包拯笑着点点头,一别数月,他还真有点想念这个小家伙。

李云眼中却闪过一丝难以察觉的紧张,无论如何,他必须用县士选拔赛把包拯拖住,不让他去调查民情,在自己仕途转折之际,不能有任何不利于自己的报告出现。

包拯认识范宁,那是再好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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