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牧看了一眼洛倾城手中的这张纸,很明显就是合同了,看来洛倾城是早就已经准备好了。
如果他今天不来的话,估计就在这两天,洛倾城也会直接找他的。
说心里话苏牧还是比较信得过洛倾城这个女人的,别的不说,洛倾城在人品这方面,应该没什么太大的问题。
不然的话,苏牧也不会放心的,就直接把配方给她了。
而且配方已经给她好几天了,如果她想的话,完全可以自己据为己有,没有任何的文件跟证据,苏牧也没法奈何她。
但洛倾城并没有,说明洛倾城不是那种会被利益给蒙蔽了双眼的人。
签不签合同在苏牧看来,完全是无所谓的,赚钱的时候大家一起分就是了,至于管理权这个玩意,你让苏牧去管理,苏牧都不太可能过去的。
但洛倾城她这个人比较在意这些,在商场上也算是摸爬滚打了这些年,再加上她自己家里,就是做生意的。
所以洛倾城基本上见过了太多,因为利益而反目成仇的人了,才创业的时候,一起吃苦,大家都不在意什么。
但是等到真成功的时候,可能因为提前没讲好,那么在利益分配的时候,就会发生很多不愉快,所以在合作之前,把什么都给明说了,才是最重要的。
苏牧把这个合同给接过来看了一下,前面基本上都是一些客套话,苏牧压根就没有兴趣看,一目十行,看到了下面的时候,苏牧就没法淡定了。
直接看了一眼洛倾城,随即便说道:“你这是什么意思,为什么你就占了三成?”
上面明确的说了,洛倾城在公司中,占据30%的股份,而苏牧是70%,公司里没有其他的股东跟投资人了,一个小公司而已,所以就他们俩分股份。
但苏牧这个70%,是万万没想到的,本来以为五五分成就行了,直接给了70%,那岂不就是说,把公司的所有权都让给苏牧了?
在法律规定中,公司中具有话语权的,实际上就是股份最多的那个,一般上市公司中,董事会跟股东话语权比较重。
那些总经理、e之类的看起来风光,处理公司的大小事务,但实际上也要听董事会的意见。
这种小公司就没那么多的讲究了,谁的股份多,谁的话语权就大一些。
洛倾城直接说道:“这个股份,是我经过计算得出来的,我的那个公司,实际上规模一共才几千万而已。”
“你一下子投入了几千万进去,已经相当于我整个公司的资产了,并且你还出了这么重要的一个配方。”
洛倾城说道:“如此算下来的话,我最少得给你七成股份,不然的话说不过去。”
一开始苏牧说五五分成的时候,其实洛倾城也是这么想的,她觉得苏牧仅仅凭借这个配方,就足以跟她五五分成了,因为配方的价值足够的大。
可是没想到苏牧还要追加五千万的投资,五千万可不是一个小数目,洛倾城倾尽所有,恐怕也拿不出五千万来。
但有钱洛倾城必须得拿,因为在产品的初期推广,的确需要砸钱,有钱能搞的更好,更别提给钱的还是苏牧,洛倾城完全可以无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