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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鲜克有终(第1 / 2页)

( ) 她的离开没有日期,却又像每一日都是最后期限,一会儿欢喜一会儿忧愁,哀乐相生。

天明之时,她从佛像后头苏醒,照旧他已经走了,昨夜挑拣出的那些字也被他一并带走了,她淡淡笑起来,莫名觉得欣喜。她收拾收拾瞧瞧溜出国祠,很快便隐入青翠欲滴的树叶间。而在大殿另一边,有人握紧拳头,露出十拿九稳的得意神情。

宫山的黄昏最是美丽,也是她一天之中最愿意抬头多看几眼的时候,粉紫色的天空浮着淡淡薄薄的云彩,她努力嗅了嗅,连空气都满是清芬。三年了,直到最近她才觉得宫山居然那么留人。

“天上有什么?”不知何时,她身边竟立着别人,她猛地一惊,扭头见到那张脸,霎时心情不可名状。

久久,她才反应过来,忙躬身请安:“王爷千岁。”

她低着头,却听见他的笑声:“三年前你为了拦本王的马,那份孤勇本王如今还记得,怎今日这般温顺小心了?”她没有应答,皇宫怎样,他应该更为清楚。

“起来吧。”他一面发话,一面伸手要搀她,她呆呆望着那只手掌,曾几何时多想紧紧握住,然后久候不至便渐渐不再敢想了,三年的不闻不问,换做此刻过分熟稔,倒教她心酸不已。

“王爷有何吩咐?”

他略显尴尬:“本王还记得你三年前那份直率,这般拘谨倒教本王不知所措了。”

“王爷乃经天纬地之才,奴婢不过是小小宫娥,本就霄壤之别,宫规理法皆在,,奴婢不敢僭越。当年奴婢不知规矩唐突了王爷,还请王爷赎罪。”一通客套话说的十分得体,在卫良渚的悉心教导下,谈吐间遣词用句都已不是彼时莽撞轻率的无知少女,细微转变足以令他刮目相看。

那夜醉酒并未看真切,没想到三年不见,她竟出落得如此标志,姿神娟洁,骨格仙妍。虽是惊讶,但眯眼细瞧还是能分辨出深藏在眉宇间的孤注一掷。

面对这个曾让自己在无数夜里目不交睫的男人,她表现出极大的克制,甚至连对望都不曾有,始终谨守本分。许久之后,她再次询问:“王爷可有事要吩咐奴婢?”

他望着她出神,半晌才道:“没有,只是想来看看你罢了。”

三年后才听到这句话,不是不开心,乃至呼吸间心跳逐渐快了,原来他还记得她。

这次会面着实短暂,且沉默。最后他道一声珍重朝山脚行去,她立在高高台阶上,只是默默望着,目送着他,再没有勇气迈开脚步去追。

那夜她不十分开心,卫良渚看得出来,然他没有多问,而是不动声色抽走她紧握的笔,吹灭蜡烛,引她到佛像后头坐下。雷雨密集的时节能有如此晴好天气实在难得,一束月光透过窗棂点亮大殿,而她深处黑暗中,再也不需伪装成谨小慎微畏首畏尾的模样。

她闭上眼,这三年来的种种如蟠螭灯在脑海中旋转而过,她波澜不惊道:“当年我爱上一匹骏马,追着它从草原到都城,可是我并不是个有本事的牧马人,最终骏马将我丢下。它有自己的森林,有它的抱负,可我好怕它会伤了别人也伤了自己。现在它失去了头顶那撮闪闪发光的鬃毛,也丢了骄傲,于是它想起了我,然而我好像已经不再渴望将它驯服。”她顿了顿,大惑道:“也不晓得究竟是它服输了,还是我服输了。”

一时间大殿里静得可怕,连香灰落在供案上的声音都清晰可闻,他很喜欢她的措辞,头一次用了‘我’,仿佛真的能让两人做不分贵贱的知己,只是这个故事他不太喜欢,因它太过力不从心。

盘香又燃了一圈,那香味窜入鼻腔,在脑海中幻化出烟波浩渺无风也无漪的心海,她赤脚立在水面,清凉的海水亲吻她的脚尖,她缓缓张开双臂,宁远皆在她双拳握紧的刹那消失殆尽。即使背靠佛祖,她也终究是个凡人,无法明心见性。

似是感知了她的太虚幻境,他渊默片刻,豁然道:“即使不再想驯服它,然当时明月在,总还是要放歌纵马的。”

她听着,笑着,觉得那一必定是极好的。

未至天明,她出了国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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