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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毒王绝对解相对(第1 / 2页)

( ) 因为知道钟灵的闪电貂在书中完全不是那‘万毒之王’莽牯朱蛤之敌,如果再不想办法拯救它,秦朝好像越来越良心不安。在它成长为莽牯朱蛤之敌之前,想让它先躲一躲,却好像又是在好心办坏事。

保护女人,身为男人没什么好说,可是保护闪电貂,秦朝真说不出心里是什么滋味。

为了预防莽牯朱蛤那种毒王在附近伤害别人,他甚至专门找了些巨毒之物放在自己房中当诱饵。真正做起来,才发现毒物不怕不毒,只怕解不了毒。见血封喉是可怕,却并没想象中那般神奇。

下毒容易解毒难,想死容易想活难,这才是毒术最可怕的地方,所以书中的无涯子更加有理由被二徒弟丁春秋偷袭得手。丁春秋的武功当然跟无涯子不在一个等级,甚至差了不止一级,但若借助最得意的毒功来偷袭,毒不死都不怕,没解药更不怕,只要管用就好呀!

就算对付无涯子一点都不管用,对自己不怎么管用,对付自己身边之人难道有可能都不管用了吗?秦朝越想越心惊胆颤,为了更好地研究解毒,突然下决定抓一只万毒之王来,自己养着做试验。

坐在家里干等当然不是办法,不如把闪电貂赶出门当诱饵,赌上一赌。他只用了一句话,闪电貂便成功地离开了钟灵的控制范围。却踏入了它一生中最黑暗的岁月之中。

直到那‘万毒之王’莽牯朱蛤出现,钻入另一个早就为它准备好的葫芦之中,闪电貂第一时间回到钟灵身边。从此只要有秦朝在的地方,它绝不主动离开钟灵身边百米。

那葫芦从此挂在了秦朝的右腰上,左腰上早就挂了个用来修炼酒功的酒葫芦。这葫芦计说出来挺简单的,用来对付莽牯朱蛤却已经足够,除非它能跑得比闪电貂蝉还快。

此计的初稿其实也是来自小说《天龙八部》中,一方面把段誉的肚子换成了一个上半边钻满了小孔的葫芦,另一方面,把那成就了丐帮下一任帮主游坦之的昆仑雪山千年冰蚕,换成了成就大理后代皇帝段誉百毒不侵之体的无量山‘万毒之王’莽牯朱蛤。

虽然不管是比智慧,还是比速度,莽牯朱蛤的表现都明显不如才三岁大的闪电貂。但秦朝只是随便在莽牯朱蛤身上用针取了一点毒,混在闪电貂的食物里,它就差点像书中一样挺了尸。那还是在钟灵母女怎么都不肯相信的情况下,秦朝才冒险用闪电貂试验了一回。

试验之前,秦朝心里面其实已经很清楚,以她们母女俩对毒术的精通,都绝不可能真的不信,只是更加地见猎心喜,比常人更加忍不住想要见识一下‘万毒之王’莽牯朱蛤的神奇。有秦朝代劳,她们自然更加不忍心亲自对闪电貂下手。

当然,闪电貂也称得上是毒中之王,而且还是专人培养的特殊毒王,却突然被这么小瞧,她们心里肯定都还憋着一股气。对那‘万毒之王’的称号,肯定也是抱着很大的怀疑和不服。

在毒功方面,秦朝的权威又一次受到了挑战。

这也难怪,万劫谷若不把主要精力花在毒功上,武功怕是早已更上一层楼。但若只论杀人,可能还不如普通毒功加无名毒药可怕。毒功这玩意入门太容易,精通太难。不研究则已,否则太容易越陷越深。陷入越深,便越不甘心就此罢休,越不愿承认在同一领域内自己不如别人。

若说这是傻,那秦朝学医也是傻,现在又分心研究毒功更是傻上加傻。但他最傻都比不上那位据说对各行各业无一不精的逍遥派掌门傻。但也只有那种最聪明的脑袋才能傻到那个程度。

秦朝如果非要给自己找个研究毒功的理由,其实解毒也还在医术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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