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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胡搅蛮缠怎么避(第2 / 2页)

两女的轻功系出同门,都爆发厉害,长于弹跳力,但持久不行。其中又以木婉清为最。

两女的母亲,‘修罗刀’秦红棉和‘俏药叉’甘宝宝早年同门学艺,钟灵的父亲‘马王神’钟万仇可不是。‘马王神’早年最擅长的正是轻功,速度和持久都能与马中之王相媲美,这才在江湖上得名‘马王神’。

木婉清不是‘马王神’钟万仇的女儿,反而需要宝马‘黑玫瑰’代步,弥补持久的不足。

钟灵无须宝马代步,持久力不足的缺点貌似已经用来自父亲的轻功补足。但用来与凌波微步比试,就像舀普通美人与绝世美人比试,很自然又开始显露出种种不足。

钟万仇的攻击大半来自于毒功,钟灵的攻击力则大半来自于闪电貂。这类手段最怎么厉害,都属于旁门左道,上不得台面。其实钟灵应该把闪电貂秘藏好,放在关键的时候用才好。

不用则已,用了就要杀人灭口,防止传播。不然别人多了防范,猜出闪电貂吃各种毒蛇长大,可用克制蛇毒的蛇药克制,钟灵的攻击力便要弱掉大半。一旦碰上生死大敌,便等于提前丢了半条命。

生死之战,只争一线,何况丢了半条命!

但这种事情,说着容易,表面貌似极为合理、简单,事实上钟灵的表现很正常,反而是秦朝显得不太正常——他一会要顾及这,一会要顾及那,首尾两端,且效果寥寥。

原本即使拥有很上得了台面的武功,都不该舀出来四处炫耀。别说北冥神功,就连凌波微步,起初秦朝都很担心暴露,生怕被太多人得知,引发类似《九阴真经》那种波及天下各国各门各派的超级大战,更怕提前引起逍遥派前辈高人的注意。

最终连他这个资深宅男,都受不了山中的野人生活,一入江湖,便身不由己。就算只呆在小镇的小酒楼说书,都禁不住一再多嘴多舌,将越来越多的秘密暴露。而且早就想离开小镇,闯荡天下。

若还硬要钟灵忍住,甚至再过十几年都不出万劫谷,除非把闪电貂废了不用;若还硬要秦朝忍住,除非完全把一身逍遥派的武功废了,不用了。

又或者,一个人跑到深山老林中躲起来,不见人;又或者,见一个杀一个,不断杀人灭口……

否则别妄图什么十全十美。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既然怎么避都避不开这些江湖上的纷争,那么只好积极些,主动融入江湖。别当自己是不死的主角,只当是小虾米一个初入江湖,最大的快乐还在于能不断取得进步。才拥有更大的能力,做下更多曾经想做却做不了的事,比如说帮助更多想帮助的人。结下更多的朋友,击败更多的敌人。当然作为一个男人,怎么能少得了美人相伴。

群花各有其美,一辈子都观之不尽。

一入江湖,最最关键,无疑是用最快速度提升最多的武功。

不然随便来一个了解逍遥派武功的前辈,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可就晚了!

此时此景,难道还要继续等,等别人刀下留人吗?

或者还要等到死了亲人,怎么都救不回来了,才开始有动力爆发?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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