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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鬼见愁新歌一曲(第2 / 2页)

他很快又盗版了一首经典网络老歌《我不是黄蓉》,但现在说是盗版又有谁相信?

唱了两遍。就被玉紫掌握住其中关键,再加入独门技巧和唱腔,秦朝这最知情之人听了都没脸再说是盗版。至少自己从未听过如此美妙绝伦的盗版。比正版优美动听多了。

最比不得的是正版少了来自内功方面的辅助,比音箱的辅助效果细腻了不知几倍。

玉紫突然大哭道:“阿紫要在寒山寺外开爷说的演唱会,替爷在姑苏打响第一炮。”

秦朝知道劝不回来,唯有无语问苍天,暗骂自己太多嘴,心中却隐隐希望……希望木婉清在大宋京城开一场超大型个人演唱会――玫瑰仙子的演唱会。

玉紫似乎猜中了他心中所想,强笑道:“听说有玫瑰仙子的演唱会,百万大军都管不住那些江湖中人的热情呀!更别说那位神仙姐,算了,取消算了,爷说什么时候开再开。”

秦朝暗道:“老天保佑!”不敢保证,这丫头什么时候又想开了。

秦夕落开玩笑道:“等什么时候修炼成‘扩音’再开不迟。”

玉紫道:“那该属法术的范围了,但相信难不住爷的超级脑袋。”

秦朝点了点头,挥挥手没有再说什么。

三人在‘威远镖局’李家口分局寄下三马。

移形换影,秦朝第一个展开凌波微步离开。

一般镖师、趟子手都不知道他是怎么离开,面面相觑。

等秦夕落带走玉紫,镖局里顿时变得和过节一个热闹。对这传闻中的大理武林第一人和第一家主,听得最多都不如亲眼所见实在。就像和皇帝有没有面对面过,截然不同。

外院的练武场上突然惨叫连连,想骑马没骑成的一个接一个,不信邪都被马踢伤。

“没用的家伙,要都像你们这熊样,咱金家还用不用在江湖上混。”一个年青女子像虎入羊群般冲来,配合三马将众人踢得更溃不成军,滚落一地。

若秦朝还在,肯定能认出,她就是在包子铺遇上那位说是要找步风麻烦的年青女子。

突然,那女子趁马玉三踢人时跃上马背,表面轻松,边炫耀骑术边说道:“都看着,马最聪明也还是马,要跟人比智力还差得远。像你们这样只动用蛮力,人自然是远不如牛马。”

场面话是这么说,人却很快就瞧准机会翻身下马,躲在一旁等着看众人笑话。

“欢儿,回家怎么也不跟爹说一声。”一个中年男子的声音响起。

“金欢!!!”一年青男子咬牙切齿的声音紧接而来。

金欢就是那女子,离家快五年第一次回家,刚刚与母亲详细交待完在师门学艺的具体经过。在这镖局里,原来熟悉她的人还真不少,不过印象大都还停留在小时候顽皮。

在同龄人中,她博了个小名‘鬼见愁’。

也有大人称是‘开心果’。

那年青男子是青梅竹马长大的未婚夫李直,两家定婚的时候金欢刚满五岁。年龄大她三岁半的李直,在五年前娶了另一女人为妻,当是自己失约来请罪、道歉。表面上态度诚恳得自以为令人无话可说。

却不料,金欢毫不留情地实话实说,告诉他是中了自己的选夫计,就像换了个擂台的比武招亲。李直被气了个半死,为了保住一张脸,灭口杀人满门的想法都有了。

金欢还嫌打击他不够,当着父母和岳父岳母的面,直言道:“李直自己受不了诱惑,娶别人为妻。在此之前,我又没说过不嫁。如果他自己真有本领能经得起女色的一再诱惑,我不嫁他嫁谁?”道理是又站在了金欢这边,可她父母却只想着怎么息事宁人。

因为担心把事情闹大,两家的面子上都不好过,寻机将她送走,拜入已趋式微的无量剑北宗。金欢后来才从他处知道,那是叔叔金穷出的主意,也是他在其中出力最大。

好事是好事,却绝非安的什么好心。

中间三年,金欢一心扑在剑术上,提升之快连自己都惊讶莫名,喜得沉入其中。但自从师姐那儿认识了步风,乱了心思,提升的速度陡然下降,再难一心扑在剑术上。

最近又加上一些其它原因,终于决定先回家一趟,再行走江湖找步风。

至于找他干什么,那是女儿家的心思,未明确之前唯有见一步走一步。

玉紫之前说‘那女侠的来头挺大’,既是误会又不全是误会。

金欢还另有奇遇,因而眼界不同一般江湖中人,知道不少常人不知道的江湖秘闻。

只见她白了那李直一眼,不但不给李直半点面子,连与之同行的父亲金富都没理。

金富自然没什么好脸色,准备好的客气话都没脸再说了。

他是金穷的堂兄,在金钱帮内的地位却并不如何显耀,最拿得出手的不是武功,也不是经商,而是赌技。最满意李直的地方是因为李直家的富有,在镇上稳居三甲之内。

最不满意李直的地方不是他改不掉好色的毛病,而是他爹爹和他爷爷都风流好色,致使他家中兄弟姐妹像滚雪球一样,家人最怎么团结,分薄家产也是在意料之中,不可忽视。

至今仍无计可施。原来第一步是要让女儿嫁入李家,现在连这第一步都无法实现,其它最怎么算计都没用。

金富举起右手,作势要揍这不听话的女儿一顿。熟悉他的人都预知到了结果。

因为金欢从小有一句话在镖局内广为流传――打女儿就等于打翻了金饭碗。(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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