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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四八章 :初次交锋(第2 / 2页)

年轻时的乔布斯非常叛逆,曾留着披肩长发和络腮胡须,狂放不羁。

就连生命中的第一个女孩,是在中学时结识的克丽丝。

乔布斯欣赏生命中第一个女孩的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她的叛逆和坚强,她是全校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敢于翻墙逃学的女孩,这让乔布斯着迷。

他们一起散步、喝酒、吸食大-麻。

乔布斯后来甚至说,有一天,他们甚至特意到一块麦田吸迷-幻-药,突然间,他感觉整块麦田都在演奏巴赫的小步舞曲,而自己就好像在指挥一支交响乐队。

但乔布斯并没有永远在叛逆中迷失自我的方向。1974年,19岁的乔布斯光着脚、穿着破烂衣服在印度南部游历。

印度之行让乔布斯开始思考很多问题,关于“我是谁”,关于他的“自我”,关于如何遵从自己的内心。

回来之后,他几乎变成了另一个人,整天穿着黄色外袍,剃光头发,沉默寡言,对人冷漠。在他早期开发macintosh电脑时,每当遇到问题,他总要带着大家去静修,一群人躲进一个房间,和外界断绝来往,在万籁寂静中,默默沉思,听从遥远神秘的声音。

正是因为有着这样的童年和异于常人的个性,才造就了后来的天才乔布斯,乔布斯从刘猛的眼神中看到了点年轻时候熟悉的东西,绝对的自信和坚定,但是他并不是那么好糊弄的。

乔布斯调侃地说:“年轻人,你确定这张破碎的a4纸是我需要的嘛?”

对很多人来说,做乔布斯的员工是件非常痛苦的事情。“地狱来的老板”是苹果员工送给乔布斯的外号。他对团队成员的要求极高,并且无法忍受不够聪明的员工。据说苹果公司的员工都非常害怕和乔布斯乘坐同一部电梯他会向你发出尖锐的问题,而如果你的回答不合他的心意,可能没下电梯就被开除了。

或许这样的传闻有些妖魔化的嫌疑,但乔布斯确实喜欢一种智力上的角斗,有时候就是与人大吵一顿但这往往也是直达问题核心最有效的办法。

只不过对大多数人来说,这不亚于一场烈火中的考验乔布斯的态度往往并不友好,甚至可以说,那是相当的粗鲁。

他总是强迫别人听从自己的意见,如果别人足够坚定,就会用强大的论据来捍卫自己的想法或许,也正是通过这方式,乔布斯在检验人们是否真正了解自己的想法,这是个检验真正人才的时刻。

如果你是一个唯唯诺诺的人,你注定要死在乔布斯手里,因为他对他所知的事情非常自信,所以他需要别人能挑战他。

“我确定,乔布斯先生,这张纸价值一千亿美金,你一定要收好它,将来一定会用得到的。”刘猛无畏地看着乔布斯,尽管那股无形之中的气场非常强大地压迫着,但是没有丝毫的退缩。

这就如同一滴水站在印度洋面前。

在美国,象刘猛这种绝对自信富有激情的少年并不在少数,至少乔布斯本人在创业的初期就具有这样的特质,记者们都觉得这个少年一定是疯了,那个美女记者夸张地叫道:“天哪,帅哥,你手里这张纸到底写着什么上帝的密码,竟然价值一千亿美金。”对着旁边的助手说道:“天哪,我没听错吧,苏珊,是一千亿吧?还是一千块?”

“年轻人,冒昧问一句,我似乎看到你这张纸上写的几窜数字,是不是写着一千亿呢,如果这样你就认为它价值一千亿的话,我想你忘记再上面印上伟大的华盛顿总统了。”美国人惯有的幽默风趣嘲讽地说道。

“或许我们该给这个年轻人一点时间,让他自己动手画一下华盛顿总统先生的画像,这样或许这张纸就价值一千亿了,哦,天哪,我怎么没想到这种天才的做法呢,吉姆,麻烦你拿张a4纸和一只画笔给我好嘛?等一下我就是世界首富了。”一个大胡子记者说完也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被称为吉姆的年轻摄像师装模作样找a4纸和画笔,滑稽的表情像极了默片时代的卓别林,又引来大家一通爆笑。(未完待续请搜索,小说更好更新更快!

ps:书友130909221259001,感谢你一直以来的支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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