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文翰快步过来,接过沈隽手里的锄头:“你俩采这么多山笋?辛苦辛苦,这冬笋可不好采呢。”
“对我沈隽,哪有难事儿。”沈隽摆出一副欠揍的嚣张模样。
“就吹吧你。”文翰本来想拍沈隽的脑袋,看到他身上的泥土,便改成帮沈隽拍打身上的土。
回到家里,文翰看到文瑾脸色疲惫,心疼地说道:“那么辛苦就不要去了,又不是没吃的,瞧把你累的。”
“没事的哥哥。”
“快进屋歇着,石榴烧好了热水,快去泡泡脚。”
“哎!”文瑾点头,乖乖进屋。
沈隽不高兴地对着文翰的背,盯了一眼,心里怨嗔:“你个滥好人!”回过头,他又自嘲地笑了一下,那种话,在众目睽睽之下,他也不敢说啊,幸好有文翰帮他,不然,文瑾肯定跑到厨房忙乎去了,她那人,哪里懂得如何保护自己?
想到这里,禁不住又是一阵心疼,沈隽一向觉得自己很命苦,可看到钱文瑾一个小女子,竟然得承受这么多,比自己过得还艰难,心中更加怜惜。
石榴很快烧热了水,端了一木盆进了西厢房,文翰则拿出自己屋里的木盆,倒上剩余的水,一边往屋里走,一边叫沈隽:“你也赶紧泡泡脚,看靴子上面都是泥水。”
“我不冷,真的!”沈隽声音差点哽咽起来,觉得这小小的农家院,比他那金碧辉煌巍峨庄严的王府,要温馨一百倍。
文瑾洗了脚,换过鞋子,就跑到厨房去帮忙,让石榴和韦氏硬架着送了出来,她心中感动,笑着回到房间,在热炕头躺着翻书休息。
韦氏已经在另一个灶上,熘好了馒头,以及她做的条子肉、小酥肉,还把用水泡开的干野菜,焯熟凉拌了。
石榴炒了个溜肥肠,又做了个茄子煲、猪肚汤,便开饭了。
文瑾真的累了,饭后小睡了一觉,顿觉精神大振,走到院子里,嘴里还在感慨:“酣眠固不可少,小睡也是别有风味的……”她不知不觉,竟然背起了朱自清的荷塘月色。
沈隽就在院子里站着,文瑾的话听得真真的,他心里忍不住怀疑文瑾另有际遇,一个只读过两年书的人,能说出这样的话来吗?对文瑾的看法,就又升高了一个层次,觉得那些高门贵女,也未必有文瑾的才情,就更没有文瑾的善良和聪颖。
文翰没午睡,这会儿看书看得头发晕,刚好走出房门,他今天穿了一件圆领天青色的府绸长衫,腰上就系着文瑾做的蛇皮腰带,颜色搭配特别合适,整个的人,都平添一份矜贵之气。
文瑾这才像发现新大陆一般,看着神采飞扬的堂兄:“哎哟哥哥,没想到这个腰带和衣服如此般配,真好看。”
“当然好啦,沈隽说,这样的腰带,到了京城,没有二三十两银子,别想买得到。”
文瑾心中一动,立刻盘算起来,虽然这种颜色艳丽的蛇皮非常难得,但有种绿花蛇却很常见,颜色设计搭配好的话,也漂亮着呢。是不是可以把这个做成产业呢?
“想什么呢?”看文瑾深思,沈隽忍不住好奇,问道。
想到不能让二伯夫妇知道,文瑾笑了笑什么也没说,盘算着去了石卫村,再好好计划计划。
沈隽恨不能打开文瑾的小脑袋,看看她到底在沉思什么,他只恨自己不能伸手,去抚平那微微蹙起的眉尖,想到这张小脸灿然一笑,令花儿都能失色的美丽,沈隽心疼不已。
文翰煞风景地问沈隽:“沈兄,你认为‘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这句话里的‘仁’,和孔圣所言的‘人爱’一样吗?圣人言‘以德报怨,何以报德?以德报德,以直报怨’是不是不够仁义呢?”
“我认为,仁义本就该对仁义的人才能施行,对恶人施仁,就是助其作恶,这不是仁,而是害人……”两人一边说着,一边进了屋子。
钱先诚听见两个孩子醉心学术,大为欣慰,在老婆跟前称赞道:“咱翰儿是个好样的,交的朋友都是出类拔萃的,这个沈公子,学识也很好呢。”
韦氏正对着窗户的光亮缝衣服,闻言抬头对着男人,欣慰的笑了一下。
文瑾带着石榴,把挖回的竹笋剥皮清洗,让石榴给挡住了,小姑娘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经过人和人之间,竟然可以这么和睦,这么互相关爱,这几天,她就像浑身攒满了劲儿没处使一般,争着抢着干活儿。
文瑾也满脑子生意经,尤其是没法拓宽商路,让她烦忧,便干脆放开手,自己坐在阳光下,看似晒太阳,实则在沉思。
沈隽隔着窗户看见,心里十分难受,看文翰在练字,便悄悄走出来:“文瑾,有什么事情要我帮忙不?”
文瑾一愣,随即摇头:“没有,没啥事儿。”她强挤出一个笑脸,找个借口溜进了房间。
接下来两天,文瑾有意躲避沈隽,她从沈隽望过来那热情的目光里,感到了他的欣赏、心动、和爱怜,这不仅让她心中警铃大作。
随着年龄一天天增长,文瑾也考虑过自己的婚姻,做好了和一个普通农人厮守一生的准备,可惜身边没有出现过一个令她心动的男人,好不容易出现一个沈隽,可惜,竟然是个豪门富少,有着她难以攀越的身份鸿沟。
婚姻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事情,还包括两人背后的家庭,就算抛开政治、经济方面的原因,两个身份地位相差太大的人组成一个家庭,其中的生活习惯和思维方式,势必有很大差异,这是很难调和一致的。她明白,很多女人,见到一个高帅富,恨不能立刻吞吃入腹,也不管自己是不是能消化得了。前世里讲究人人平等,灰姑娘嫁入豪门的日子都不好过,更别说这个时代了。
文瑾自问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真正爱她的直系血亲,二伯和二伯母,又是特别重规矩面子的,那她就要好好经营自己的生活,不该是自己的,就要坚定心念,一定不许伸手,不然,到时候怎么死都不知道。
她只想过自在的日子,不想成天战战兢兢看婆母和男人的脸色,悲剧常常因为贪婪所致,文瑾告诫自己,决不可妄想自己不该得的。
活了两世,文瑾听多了红颜薄命的故事,无非是有几分姿色,不想受穷又不想吃苦的女人,把自己的一生交付给一个富有的男人,奴颜婢膝忍声吞气,最后却没能逃脱悲惨的结局,文瑾觉得这是她们自找的,无论长相如何,人都该自立自强,尤其是女人。
文瑾不怕受穷,自己有想法有干劲,为何不直起腰杆想怎么活就怎么活,为何要把自己送入那深宅大院里受折磨呢?
文瑾也曾经期望沈隽真如沈平所言,只是个破落户子弟,可这一回,沈隽随随便便拿出文瑾在这一世根本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礼物,就说明了问题,沈隽,即使破落,也绝对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的那种。
虽然沈隽只是个表少爷,可当年若不是门当户对的人家,沈家能看上吗?
文翰说过,沈家老太爷曾经做过首辅,那就是说,十几年前老人在的时候,沈家是文臣领袖。
沈隽的家,能差到哪里呢?
沈平虽然是庶出,但毕竟是首辅的亲孙子,那家教和熏陶,也绝不会是普通人家所能有的,可他也没有沈隽身上的那种大气,那种超凡脱俗的高贵之气,文瑾认为那是一种长期的积淀,几乎可以说,从出生时就开始培养的东西,沈平作为庶子的儿子,还欠缺形成的条件。
这些,足够说明文瑾的判断是正确的。沈隽感觉到了文瑾的躲避,可惜他和文瑾相见,只有饭桌上,众目睽睽之下,他能说什么?敢说什么呢?就在沈隽抓耳挠腮不知该如何打破僵局时,钱家来了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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